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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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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5-27
第4版()
专栏:法律信箱

法律信箱
问:什么是就地转手倒卖?
答:目前,就地转手倒卖的商品,主要是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就地”二字的含义,一般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商品不挪窝,放在仓库未动,即被多次转手倒卖,层层加价;二是在一定范围内,如大、中城市的市区,农村的一个县或一个乡及其毗邻地区内转手倒卖,增加了流通环节,人为地造成物价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凡国家规定价格(包括浮动价)的商品,在就地交易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不准任意提价,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额外收入。”对就地转手倒卖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没收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问:什么是从零售商店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出售?
答:由于多种原因,某些商品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供不应求,成了紧俏商品。一些人使用种种不正当手段,诸如内外勾结、行贿送礼、强行购买等等,从零售商店将紧俏商品套购出来,然后就地转手加价出售。这种行为,人为地扩大了供求矛盾,造成价格波动,扰乱市场秩序。对这些人,必须给予经济制裁,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一些零售商店违反国家规定,有意“卖大号”的,必要时亦可处以罚款。
问:什么是利用假合同、假发票、假凭证骗买骗卖,投机倒把?
答:由于当前市场上重要生产资料比较短缺,有些投机倒把分子趁机利用根本没有实物,因而无法兑现的假合同、假凭证、假发票,骗买骗卖,骗取货款。有的人明知这些合同、发票、凭证是假的,却照样转手加价卖给他人。国务院有关法规规定:“对利用假合同、假发票、假凭证骗买骗卖,投机倒把的,要坚决制止,严厉打击”。
问:哪些商品属于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
答:石油(包括原油和商品油);汽车;钢材;拖拉机;摩托车;铜及铜材;铝及铝材;铅;锌;锡;生铁;木材;水泥;纯碱;化肥;羊毛;高效低残留农药;新闻纸、凸版纸;彩色电视机;永久、凤凰、飞鸽牌自行车;家用电冰箱;家用双缸洗衣机;蝴蝶牌、蜜蜂牌、飞人牌缝纫机;纯毛呢绒。国务院有关法规规定:“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的批发业务,只能由国营企业、物资供销部门、供销合作社和生产这种商品的企业经营,不准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不准经纪人牵线挂钩,从中渔利。”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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