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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二次厂长经理研究会提出 简政放权非抓落实不可 全省对国家规定给的权还没有落实一半;有些权刚放又被收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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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8-19
第1版()
专栏:

福建省第二次厂长经理研究会提出
简政放权非抓落实不可
全省对国家规定给的权还没有落实一半;有些权刚放又被收回
本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放权要落实,不走回头路!”这是出席福建省第二次厂长经理研究会的一百三十二位厂长经理共同表达的强烈要求和改革决心。
这次以探讨进一步搞活企业为中心议题的会议,于8月6日至8日在马尾港的海员俱乐部召开。
会上,漳州电器总厂厂长周汝明讲了他在改革中遇到的种种曲折。1983年,他吃了“老虎胆”,把农村推行责任制的经验搬了来,实行“六改、七包、一定”的经济责任制,端掉了“大锅饭”,当年就实现了翻番。1984年,他更大胆地把干部的“铁交椅”搬了,让能干的上台干,结果企业又翻了一个身。他所进行的改革,都是后来“红头文件”里有的。可是,有个部门里某些人,七次派工作组调查他的“问题”,给他扣上了“六条罪名”,规定了“十个不准”。这位五十出头的厂长深有感触地说,我想开好最后一班车,可就是那么难。我是背着沉重的包袱搞改革的呀!许多厂长、经理听了他的发言后深有同感地说:老周的艰辛,我们也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他们说,呼吁“松绑”放权已一年多了,而至今就全省范围来说,国家规定给的权,还没有落实一半,有些权则拿到手里还没“热”,又被收回了。没有自主权,企业就搞不活,叫我们怎么为国家多作贡献呢!“中梗阻”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行的时候了!
在讨论中,厂长经理们认为至今还产生“中梗阻”的原因,一是思想上的问题,“左”的思想影响没有根除。一些身居主管部门的同志老是把企业看作自己的附属物,习惯于“管”,而很少服务观点。有些人甚至一讲加强宏观控制,就认为是“收”,要收权了。二是体制上的问题。上面管企业的机构多达三五层,“庙”多“神”多,大事定不了,小事又不管,层层截留企业自主权。三是作风问题。一些人说空话多,纸上行文多,干实事少,具体落实少。
厂长经理们在讨论如何用好自主权时说,我们首先要学习好厂长马胜利,坚持向国家负责,向职工负责,向社会负责,绝不滥用职权,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在行使自主权时,要依靠党的领导,依靠广大职工支持,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注意自己的楷模影响;在加强宏观控制同时,把微观搞活,搞好企业内部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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