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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意图匆匆了结“十信”弊案 引起台湾民众强烈不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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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9-02
第3版()
专栏:今日台湾

当局意图匆匆了结“十信”弊案 引起台湾民众强烈不满
据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行政”、“监察”两院8月14日同时公布了对台湾今年2月爆出的经济丑闻——台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金融舞弊案的行政责任调查报告。次日,“财政部长”陆润康引咎辞职,十五名中、下层财金官员被“行政院”给予申诫、记过、免职等行政处分。随后,台湾当局或明或暗地表示,对“十信”案的调查和对有关官员的处理将“到此为止”了。台湾当局意图匆匆了结此案的做法,引起了台湾民众的强烈不满。
“十信”案是台湾被揭发出来的一起前所未有的最大金融舞弊案,其罪魁祸首、“十信”理事主席蔡辰洲是国民党的“立法委员”,他利用各种恶劣手段,捞走金钱总额达一百三十亿台元以上,致使数万人直接间接受害。不少台湾官员涉及此案。“十信”案的被揭露,引起台湾社会的极大震动,一些信用社以及吸收民间存款的大企业,曾先后发生客户挤提存款风波,同“十信”有关的国泰信托投资公司也自动请求台湾官方银行接管。这场金融风暴冲击台湾的经济和社会,引起工厂企业倒闭、经济萧条、民众请愿,并导致岛内人民对台湾的经济、社会、政治产生信心危机。
根据台湾两院公布的调查报告,“十信”舞弊案前后持续十余年,历经五名“财政部长”任内,虽早在1974年便已被查获,却能连过五关,且得以变本加厉,使原来不足三亿台元的违规贷款滚雪球般暴增,案发时竟逾百亿以上。这期间,五任“财政部长”,尤其是在1978年间的张继正、1982年间的徐立德及1984年以来的陆润康三人任内,“十信”曾几次面临关键时刻,但都是由于决策官员改变了金融检查机构原来拟定的对“十信”的处分措施,而得以毫发无损,轻易过关。对此,台湾“监察院”的调查小组指出,造成“十信”案的原因是“上面因循敷衍,下面勾串舞弊”,“十年来财政部长都有责任”。而台湾民众普遍认为,“这是一桩典型的官商勾结集体弊案”,暴露了台湾政坛的腐败。
台湾当局为缓和公众的不满情绪,曾宣称要从严追究涉及“十信”案官员的行政责任,“不论职位多高,决不放过”。可是,到目前为止,只有“经济部长”徐立德在3月间辞职以及最近“财政部长”陆润康辞职和十五名官员受处分,而受处分的官员级别最高的仅仅是“司长”。这样做,连台湾一些报纸都表示不满。《台湾时报》8月16日发表社论说,“行政院”的处分“不免有大事化小事,只拍苍蝇不打老虎之嫌。十信弊案给台湾社会造成的伤害是如此的大,其各级主管官员竟多能幸免于被处分,或仅轻轻被申诫一次,如何能服人心”。《自立晚报》8月15日的社论说:“我们不满意这样的结案方式”。《联合报》也指出,“有关部门在追查与处理本案失职人员时,不应该以把问题应付过去为计,或以面子考虑而草率处理”。
台湾民众对于“十信”案的疑问还在于,官方“合作金库”在“十信”危机总爆发前几天,以“稳定金融”为由通融给“十信”的三十亿台元,至今下落不明,而当时究竟何人作主借出,没有任何官员出来承担责任。
台湾民众要求当局彻底究办失职官员的呼声近日不断增高。8月19日,近百名“十信”案受害者群集台湾“监察院”请愿,要求从速弹劾不法官员。新闻舆论也不断敦促“监察院”尽速提出对所有失职官员的弹劾案。
台湾《联合报》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十信案的爆发是一种结构性问题的并发,绝非偶然”。《自立晚报》的社论也指出,“应从根本上痛下决心,采取积极的措施,以严肃官常,丕变政风,然后彻底检讨现行有关金融措施与管制法令、革新金融体制”。当然,由于“十信”案件暴露了台湾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一些根本问题,台湾当局不可能追究到底,而类似的事件也决不可能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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