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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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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2
第1版()
专栏:

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
本报评论员
今年是我国实行粮食合同定购制的第一年,本报今天介绍的浙江省,还有不少省、市、自治区,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说明对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进行改革是必要的、可行的。我们必须坚持这一改革,使粮食的生产和销售更好地适应农村发展商品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的形势。
据有关部门预计,今年全国粮食产量将比大丰收的去年减少一些。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调整产业结构,粮田面积有计划地调减一些;二是自然灾害比往年严重。粮食少了些,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把购销工作搞得更好。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同志对合同定购的办法产生了某种疑虑,少数同志甚至要求退回到计划收购的老路上去。我们认为,对这些看法,有必要进行实事求是的探讨。
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是中央在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取得巨大成效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查研究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不仅是粮食购销方法上的变化,更是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用行政手段组织农民进行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生产,曾经起过极为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随着农村形势特别是商品化生产的发展,统派购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主要是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不能跟市场见面,形成产销之间的脱节,产品不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需求;农产品品质退化和品种减少等问题越来越严重;整个农业生产在一个低水平上停滞不前。改革统派购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使农业生产纳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机制,使农民成为有经营自主权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直接面对市场,根据社会需求安排生产,同时,使粮食生产在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下,实现产销之间的协调发展。
今年开始实行合同定购制,各地在思想上、工作上准备不足,难免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地方合同搞得较粗;有些地方开始时放任自流,以后又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些地方名改实不改,等等。尽管有这些缺点和不足,我们毕竟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决不能遇到一些并不难解决的问题就退回到统派购制度的老路上去。走老路,粮食生产缺乏应有的活力,只能长期维持一个低水平。农村要搞活,粮食生产要发展,把统购统销改革为合同定购,是很重要的一步,我们应当在这方面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开拓出一条新路来。
从浙江等地一年来的实践看,搞合同定购,最重要的是各级领导把这件事充分重视起来,不能只推给粮食部门去办,一定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农民为支援四化建设多卖粮、卖好粮的积极性,同时,要调拨部分紧缺农用生产资料,对合同定购实行挂钩奖励,调动农民种粮和签订合同的积极性。
秋去冬来,明年的粮食定购工作即将开始。今年,各地实施的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工作做得细些,有的做得粗些。不管哪个地区,都应该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妥善安排,因地制宜地把明年的工作做得更好。一句话,改革农产品的购销制度,只能完善,不能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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