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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一月一日开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市斤、市两改用公斤、克 市尺、市寸改用米、厘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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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1-02
第1版()
专栏:

明年一月一日开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市斤、市两改用公斤、克
市尺、市寸改用米、厘米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李安定)记者从国家计量局获悉:我国市场贸易中使用的市制计量单位,将从1986年1月1日起逐步进行改革,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市斤、市两要改用公斤(千克)、克;市尺、市寸要改用米、厘米。商业部已决定,从1986年1月1日起,新印制的粮、油票都将改用千克、克为计量单位。为照顾群众的习惯,票面上市斤的单位将放在括号内予以保留。对日用消费品使用市制单位的,包括用品包装和产品牌价的表示,都要有计划地改用法定计量单位;轻工业部要求各计量器具生产厂,从明年起,新设计制造的各类衡器、直尺及其使用说明书和铭牌等,要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对用市制单位刻度的衡器、竹木直尺等老产品,只允许生产到1986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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