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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以个人得失论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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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1
第1版()
专栏:每周评论

  莫以个人得失论改
  革冯建平
目前改革成为人们的议论中心。这是好现象。在这言路大开的情况下,有一个问题不能不提出来:莫以个人得失论改革。
公正地说,一年多来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是有得有失,得大于失。这样说的依据,就是改革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这一年多时间里,我国的经济更加显示出活力。财政状况进一步好转。绝大多数家庭在衣、食、用乃至住的方面,都有或多或少的改善和提高。特别是改革已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变化,其意义是不可低估的。
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就是要改变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改变过去的种种不合理章法。改革符合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但在改革过程中要人人眼下全都满意,是不可能的。比如,不让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有的人就不满意;不让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有的企业就不满意。不满意,就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说:改革不如不改革。这当然是不成道理的。又如,要改革价格体系,商品的价格必然有升有降,而且为了彻底理顺不合理的价格,暂时可能升多于降。国家同时又进行了工资制度的改革,这是为了理顺工资关系,也考虑到物价因素,要使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并且略有提高。由于增加的工资并不是一样多,增加少的某些人感到自己“吃了亏”,就说“宁要低工资,不要调整物价”。这同样是不成道理的。
诚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发展生产力,以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增长的需要。人们以自己生活水平的变化来衡量改革的得失,也是有道理的。问题是,在用这样的标准衡量改革时,应该首先明白,事物的发展总得有个过程,改革也是如此。农村改革三年见成效,城市改革比农村改革复杂得多,见效的时间要更长一些。改革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工程,完成它需要亿万人民的共同努力。如果有人在为之尽力,有人却为个人眼前利益不断提出非难,就会增加改革的阻力,影响改革的进行。
古人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同样,改革成败,人人有责。我们既有责任关心它,议论它,更有责任顾全大局,计大利而不斤斤于小利,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努力实现改革的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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