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阅读
  • 0回复

赣州地区建立扶贫责任制 地直单位与老区贫困乡挂钩 驻乡人员完成任务才能撤回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12-02
第1版()
专栏:

  赣州地区建立扶贫责任制
  地直单位与老区贫困乡挂钩
  驻乡人员完成任务才能撤回
据新华社南昌11月28日电(记者杨木寿)江西省赣州地区建立扶贫责任制,组织地区直属各单位与老区贫困乡挂钩,扶持老区贫困户摆脱贫困,逐步走向富裕之路。
赣州地区是我党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主要活动的地区之一。老苏区人民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当地的农业生产一直发展缓慢,人民的生活至今还相当贫困。据统计,赣州地区共有二百八十个老区乡镇,其中每人平均年收入在一百二十元以下的贫困乡有一百四十八个。
老区人民为什么长期不能摆脱贫困?赣州地委和行署在总结扶贫工作的经验教训中感到,这主要是过去对老区扶贫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规划;对各单位下去扶贫的人员要求不明确,没有建立责任制。地委和行署决定,这次与老区贫困乡挂钩支援的单位,要派得力的干部和科技人员下去,在三年之内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帮助农民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解决温饱,每人平均年收入达到二百元以上;五年之内摆脱贫困,每人平均年收入要达到三百元以上。经过验收,实现了上述目标的,才算完成任务,挂钩支援单位才能撤回驻乡人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