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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赌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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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1-19
第4版()
专栏:短评

禁止赌博
目前,赌博活动在不少地方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直至公开聚赌。以无锡市为例,去年1至10月,共破获赌博二千五百多场次,参加赌博的一万多人,缴获赌资三十五万余元。可见,刹住赌博歪风,不是一件小事。
赌博,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恶习,严重腐蚀人们的思想、意志,影响生产、工作和学习,扰乱社会治安,污染社会风气。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都有明文规定。
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于一切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丑恶现象,必须予以制止和取缔。”赌博就是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丑恶现象”之一。从某种意义说,赌博是一种顽症。要根除这种顽症,必须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政法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开展群众性的禁赌工作。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只要群众充分发动起来,勇于对赌博作斗争,这种恶习就没有藏身之地。
党员干部在禁赌工作中应发挥模范作用。他们如果参加赌博,会严重败坏党风,削弱党组织的战斗力,损害党的威信。对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应按党纪、政纪和国法从严处理。
在狠抓禁赌工作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以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占领城乡思想文化阵地。这是巩固禁赌效果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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