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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 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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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01
第4版()
专栏: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
  加强春节期间消防工作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公安部1月2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春节期间加强消防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平安地欢度新春佳节。
通知说,当前,全国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少,198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三万四千多起,造成的经济损失达二亿八千多万元。今年元旦以来的二十几天,全国又发生八起特大火灾。火灾如此频繁,应引起各级公安机关的严重关注。
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春节期间生活用火用电剧增,特别是群众性的燃放烟花爆竹和元宵节灯会活动,火险隐患增多的特点,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依靠和发动基层单位的干部群众,认真加以落实。对防火重点部位,要严格昼夜值班制度,明确责任;对具有重大隐患的火源,在严加监控的同时,还要制订灭火的应急计划,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切实搞好俱乐部、影剧院、音乐厅、舞厅、体育场(馆)以及节日期间举办的传统的展销、展览、娱乐集会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同时,要积极协助铁路、交通部门做好春运防火安全工作。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防火警惕性和消防法制观念。
各消防队伍必须扎扎实实地搞好执勤,做到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出动,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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