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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查处制造倒卖假铝锭案 安新清苑两县有关领导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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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18
第4版()
专栏:

河北省查处制造倒卖假铝锭案
安新清苑两县有关领导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新华社石家庄2月17日电 河北省最近对安新、清苑两县制造、倒卖假铝锭的经济犯罪案件作出处理,十四名重要犯罪分子已被逮捕归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这两个县疏于职守的党政主要领导人,分别给予了免去职务、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现已查明,从1984年9月至1985年4月,这两个县的七个乡、二十五个村的五百五十二个农民冶炼户,共制造假铝锭一千四百二十四吨;同时,有二十九个贸易公司及销售摊点专门从事倒卖假铝锭活动,共向各地倒卖假铝锭一千九百五十七吨。
这两个县的党政领导人对制造、倒卖假铝锭的违法行为虽早已觉察,但迟迟未作查处,致使这一违法活动迅速在两县扩大。
清苑县委书记段翰卿去年竟登门“安慰”涉嫌假铝锭案的永兴贸易公司经理王玉福,公然为不法分子壮胆鼓气。臧村区委书记刘锦章等人还和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相互利用,谋取私利。安新县沈家坯乡东涝淀村党支部甚至直接支持群众制造假铝锭,致使这个村二百五十五户中就有二百二十户制造假铝锭。这两个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也严重失职,有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甚至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徇私枉法。
中共保定地委对安新、清苑两县县委在制造、倒卖假铝锭问题上应负的领导责任,给予了通报批评;并免去了段翰卿的清苑县县委书记职务,段翰卿的其他问题待进一步查清后处理;给予清苑县县长田昌党内警告处分,副县长张孝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安新县委书记王连瑞、县长周玉彬党内警告处分。保定地委和有关部门还改组了清苑县臧村区委和清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领导班子,并对臧村区委书记刘锦章,县工商局党组书记李华亭以及安新县沈家坯乡党委书记马俊标等九名党政干部,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参与或支持制造、倒卖假铝锭的十名农村党员干部,也分别作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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