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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 分类指导发展农村改革成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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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01
第1版()
专栏:

广东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
分类指导发展农村改革成果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李沪、本报记者李克夫报道: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之后,广东省委、省政府同全省地(市)委主管农业的领导在一起,认真学习文件,总结去年的经验,认为广东今年在农村经济工作中,必须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破有立,存利除弊,认真搞好消化、配套、改善工作,发展改革成果。
——积极稳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是战略性的长期任务,“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是总的指导思想。鉴于广东是一个缺粮省,考虑到调运粮食在运输和流通上的诸多因素,今年除局部地区调整粮食和经济作物布局外,全省稳定现有六千五百万亩粮食播种面积。鼓励农民搞开发性生产,把全省待开发的六千三百多万亩荒坡、滩涂、水面利用起来,发展种养业。珠江三角洲和沿海开放地带,鼓励土地适当向种田能手集中,促进更多劳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务工经商;粤北山区和海南岛等工副业基础较差的地方,加速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度,调动农民产粮积极性。区别不同类型地区,对粮食定购任务作适当的调减。商品经济较发达,多种经营门路广的地区,实行“以工补粮”的办法,确保合同任务,调剂从事工副业和农业的农民的经济利益。提供商品粮多而多种经营门路不广的地区,则合理减少定购任务,超产粮随行就市。缺粮山区,则减免或不实行粮食定购任务,按市场价格向农民收购粮食。
——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从组织上选拔一批强有力、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充实到农村改革第一线。从各级财政中拨出专款,投入农业,各行各业在化肥、农药、建材、农用柴油、电力等生产资料和外汇、技术设备方面,更多地支援农业,并在春耕前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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