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如此“咨询服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01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如此“咨询服务”
江苏射阳县水利农机局巧立名目,将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八十三座农补工程以及支鱼港修理、五岸灌区计量灌溉试验工程,列为“有偿咨询服务”项目,为小团体和个人谋取私利,分掉国家拨给的农田水利补助经费四万九千七百六十七元,其中分给个人二万一千九百三十七元零八分,受到查处。
射阳县水利农机局是国家行政机关。按规定,全县的水利规划及大中型农水工程的设计、预算和工程管理是他们的份内工作。既是份内工作,又何以变为“有偿咨询”的项目呢?
一、巧立名目,变本职工作为“有偿服务”。射阳县水利农机局在成立科技咨询服务部之前,副局长孙孟槐、王斯国,农机股副股长张厚安,县科协副主席张志斌、科技咨询服务公司经理董文道等人,就商定将1985年农水工程列入有偿咨询服务项目。1984年底,该局以水利农机学会名义向县科协申请成立了“水利农机科技咨询服务部”。12月26日,省水利厅下达了射阳县1985年农补计划工程项目的批复,明确指出,这些建筑物由水利农机局负责设计施工。但该局的领导和一些党员干部置若罔闻,仍按原商定的意见搞“有偿咨询服务”,并于去年1月19日让有农补工程的十个乡镇水利站长签字,与县科协签订了有偿咨询合同。时隔六天,县科协咨询服务公司又将农补工程的设计、预算全部返还委托给水利局科技咨询服务部。实际上,在县科协咨询服务公司委托书下达之前,这批农补工程的设计、预算绝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农补工程的设计、施工是水利农机局应尽之责。这批农水工程任务下达之前,他们就商定了委托有偿咨询。这批咨询项目只在县科协咨询服务公司转了一个弯子,又回到局科技咨询服务部手中。这不是在钻改革的空子,为小集团和个人谋取私利,又是什么?——编者)
二、违反纪律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在议定咨询服务费时,他们明知国家农补专项资金不能挪作它用,却全然不顾,硬是从中提取四万五千九百五十二元。他们也明知这批农补工程有的设计预算已基本完成,其中同一类型的二十五个项目建筑物只需一张图纸和一份预算,却也按3—5%的标准提取咨询服务费。更为严重的是,他们为了获取私利,竟然将已基本竣工的支鱼港修理工程和已上马的五岸灌区试验工程列入“咨询”项目,在1985年2月5日办理委托咨询和签定合同手续时,又弄虚作假,将办理的时间分别提前为1984年11月份和12月份,提取咨询服务费三千八百一十五元。在办理汇款时,该局计财股趁机提出,汇款也是服务,也应按比例提取咨询服务费。经协商,从咨询服务费总额中,按3%提取了一千三百七十八元五角六分给计财股分掉。(为了私利,竟不择手段地弄虚作假,欺骗国家,损害群众利益,足见当事者们利令智昏的程度。——编者)
三、局领导人自身风气不正,又压制群众的正确意见。“有偿咨询服务”的发生和发展,水利农机局党委是清楚的,但从未进行讨论研究,也不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汇报,任其自然。不但如此,他们还接受了所谓“咨询费”,六个领导人共分得三千九百四十元,每人平均得六百五十六元六角。对于这种自己咨询自己,变本职工作为有偿服务的做法,局机关干部反应强烈,多次向党委领导同志提出反对意见。秘书股长王家明同志拿着中央一号文件,当面向党委书记、局长周荣阶提出这样做是不符合文件精神的。在给机关人员发放“纪念品”费时,秘书股十一人就有八人没有领。党委委员、人事股长杨引连同志向党委领导同志反映机关干群有意见,要求党委慎重对待此事。然而局党委充耳不闻,听之任之。在县委、县纪委和市纪委多次帮助教育下,局党委才作出检查。(党的领导是搞好改革的重要保证。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如果自身不正,又不听取群众意见,就会把改革引上歧途。希望各级党组织从这起典型违纪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纪律和宗旨的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廉洁奉公,端正业务工作指导思想。——编者)
(董学群 刘家模)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