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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城乡人民需要,扩大出口创汇能力 农牧渔业部和有关省市区签订投资协议 建设113个优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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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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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提高农产品质量,满足城乡人民需要,扩大出口创汇能力
农牧渔业部和有关省市区签订投资协议
建设113个优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
新华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周贻昶)“七五”期间,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建设第一批优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经国家计委批准,农牧渔业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今天在北京签订了协议。
这批优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分布在全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和七个计划单列市的一百一十三个县(市),建设项目共六十七项,包括优质大米、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柑桔、苹果、荔枝、龙眼、猕猴桃、蜜瓜等优质水果,高档名贵蔬菜,名茶、花卉以及多种名、特、新产品。建设这批商品生产基地总投资二亿七千万元,其中国家投资一亿二千万元,地方投资一亿五千万元,分三年投放,计划到1988年建成。
“六五”期间,我国各类农产品都有较大幅度地增长,十亿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优质农产品不能满足城乡人民日益提高的生活需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满足城乡人民的需要,扩大出口创汇能力,农牧渔业部总结“六五”期间国家和地方联合投资建设六十个商品粮基地县的经验,在去年年底广泛开展优质农产品评选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好中选优,选择建设一百一十三个优质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
这次建设商品生产基地和“六五”期间建设商品粮基地的做法一样,实行投资和上调产品挂钩,商品生产基地接受国家投资后,按一定比例每年向北京等大中城市提供一定数量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市场。
为了搞好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农牧渔业部与各基地协商规定,基地建设投资,不同的项目,不同的品种,可以有不同的建设内容,但重点应放在发展生产,扩大再生产能力和产品加工、保鲜、贮藏、包装、运输等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方面,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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