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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发展林业的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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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4-24
第5版()
专栏:国际科技

朝鲜发展林业的措施
林清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现有森林面积九百多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6%,森林总蓄积量六十多亿立方米,年生长率3%,年生长量一千八百多万立方米,年产木材九百万立方米。森林生长量高于消耗量,实现了青山常在、越采越多的良性循环。
朝鲜的林业为什么能在战后恢复和发展得这样快呢?
朝鲜劳动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林业,把治理和经营好占国土面积80%的山地、丘陵作为对国家兴衰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来抓。1952年祖国解放战争尚未结束,就派了一批劳动党党员和人民军战士进入山区各里任森林保护员。战争结束后,人们搭起帐篷,分段造林,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地植树造林。
朝鲜的森林全部为国家所有。植树造林的任务,除偏僻林区由林业部负责外,大部分落实到学校、合作农场、厂矿企业和机关。每年的造林任务,约有85%靠各行各业完成。各行各业造的林,要负责抚育三至五年,郁闭成林后移交森林经营部门。
朝鲜非常重视规划设计工作。山区绿化从采种、育苗、造林、抚育、间伐直至主伐都有作业设计,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否则不能施工。对新造的林除当年检查造林质量外,三年或五年后对生长稳定的林地要进行竣工验收,成活率一定要在80%以上才算合格,才能统计上报。检查验收时,必须有规划设计人员、森林保护员和郡森林经营所的育苗造林指导员参加。
朝鲜对森林管理严格,每个里配备了森林保护员,穿有国家统一制作佩有帽徽、领章的服装。他们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林业的法令、规定,划分责任区,传播技术,指导生产,检查验收,评比总结,监督执法,保护森林等。由于全国设置了森林保护员,加强了对山林工作的监督管理,使绿化成果得到巩固和发展。
朝鲜在国家颁布的《土地保护法》、《关于森林保护和检查的规定》、《关于林产工业材的规定》等法令性文件中,对不同类型森林的保护、管理、利用都作了明确规定。任何部门采伐森林都必须纳入计划,经森林经营部门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并在森林经营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砍号员划定的树木砍伐。国家严格控制林地改作他用,规定了严格的审批手续。非林业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区,须向当地森林经营部门申请领取“入山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有关护林的规定。对破坏森林者,除实行“砍一造十”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行政、经济以及刑事处罚,除处罚本人外还要追究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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