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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县检察院配合看守所加强对在押人犯的教育改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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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1
第4版()
专栏:

岑溪县检察院配合看守所加强对在押人犯的教育改造
本报讯 记者熊永年报道:广西岑溪县人民检察院在做好监所检察工作的同时,主动与看守所配合,加强对人犯的教育改造,取得良好效果。
这个检察院配合看守所,对人犯进行感化教育,在教育中注意尊重人犯的人格。一个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犯,感到自己罪行严重,没有什么盼头,再加上有病,在关押期间产生轻生念头。检察院干部一方面建议看守所从生活上加以照顾,给她及时治病,做病号饭,送热水给她洗澡等;一方面配合看守所耐心进行教育,使她逐步认清只要改恶从善,还是有前途的,消除了悲观情绪。
这个检察院还配合看守所坚持对人犯进行法制和政策教育。几年来上法制课和讲形势政策二百多次。
他们经常针对人犯的思想,动员人犯的家属来看守所配合教育。几年来人犯家属来所规劝教育的有一千零九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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