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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设立科技发展基金 用经济杠杆促进科研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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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6-12
第3版()
专栏:

阳泉市设立科技发展基金
用经济杠杆促进科研工作
本报讯 山西省阳泉市应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这一经济杠杆,调节科委、银行、用款单位之间的运行机制,增加科研经费近一倍,使科研周期相应缩短,开题的基金内项目,到3月底已有四项提前一年通过鉴定,另有三分之一的项目收到了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过去,国家拨给阳泉市的科技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等三项费用,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被挪用。针对这种情况,市科委、财政局、税务局和工商银行去年4月将省市财政拨的费用一次拨归市科委存入市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加上前一年的结余,共计五十一万元,作为基金初始金额,建立了“阳泉市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用于技术先进、工农业生产建设急需、经济效益显著或社会效益大的科研和成果推广,以及技术引进项目;用于那些原料、燃料、动力、供水等确有保证,三废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规定要求,有可靠销售市场的新产品开发项目。
他们规定,凡申请使用基金的项目,经科委审定并与申请单位签订科技合同,由市工商银行审查还款能力后,均以贴息贷款形式,比照现行技改贷款利率优惠发放。在合同规定期内(一般为一至三年),贷款利息凭银行付息收据和项目进度表,经科委核实后,从基金中支付。如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归还贷款,或不按合同规定用款而挪作它用,银行有权收回贷款,利息由用款单位自付。如提前完成项目和归还贷款,所余利息从基金中直拨用款单位,奖励有贡献的工作人员;凡列入基金内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可免征产品税和增值税一年。
去年,阳泉市将基金的三十五万元作为银行贴息贷款底数,委托发放贷款一万四千元,将剩余的十四万六千元作为贷款贴息和上年结转个别项目直拨使用,共安排科研、新产品开发、成果推广及技术引进等项目二十七个,用款额计九十七万三千一百元。由于基金的建立,将多方特别是科委、银行和用款单位紧紧地捆在了一起,使用款单位的责任感得到加强,科委、银行的监督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到今年3月底,就已有素面耐酸砖、QD1217型汽车起动器等四个项目通过鉴定,九个项目取得较好的收效。
(郭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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