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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基层法制建设 长春市街道建立人民法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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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8-21
第1版()
专栏:

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基层法制建设
长春市街道建立人民法庭
据新华社长春8月21日电 (中国法制报记者刘国航、新华社记者何平)长春市的三十三条街道都建立起了人民法庭,这种一街一庭的合理布局,初步形成了人民法庭工作网。
为了使审判工作为经济改革服务,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建立人民法庭的方法,加强基层法制建设。他们一改“坐堂办案”,变“不告不理”为主动为群众排难解纷,扭转了过去积案多、群众告状难等被动局面,保护了正常经济活动和公民合法权益,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起了积极作用。
丹东路一个开饭店的个体户和一个开豆腐脑店的个体户发生了矛盾,原因是:饭店炒菜的油烟味影响了豆腐脑店的营业,两家为此准备大打出手。这个街道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找双方调解,并帮助饭店在厨房灶间新开窗户,改变了油烟的去向,使纠纷及时得到圆满解决。
自从街道建立人民法庭,法庭的工作人员结合办案和调处纠纷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法守法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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