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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不尽的自然财富——芬兰的森林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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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9-15
第6版()
专栏:芬兰通讯

取之不尽的自然财富
——芬兰的森林管理
新华社记者 郑焕清 郄霜涛
行驶在芬兰的公路上,宛如进入了绿色的海洋。阵风吹来,碧波一浪压一浪。在这里,山岗、湖水、田野、牧场,尽为丛林环抱;城乡村镇,工厂农舍,皆为绿树掩映。森林被视为芬兰的民族财富。
森林工业曾是芬兰工业的开路先锋和基石。时至八十年代,林业产品出口仍占芬兰出口总值的37%,并为全国近十分之一的人提供了就业机会。
芬兰森林覆盖率为71%,人均占有四点一公顷森林,居欧洲第一。天然资源虽说离不开大自然的恩赐,但在世界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相同的地区中,芬兰森林的平均年生长量却位居榜首,每公顷高达四立方米,这就不能不归功于芬兰人民的辛勤劳作和科学的森林管理方法。
芬兰森林近百年来伐而不衰,与芬兰有一部周密细致又广为人知的森林法分不开。
按照森林法规定,国家要向私人征收林产税,但如果私人林场主采取了加强森林管理的措施,则可免交林产税;对于私人因加强管理,产材量超过国家规定指标的部分,则免征所得税,这就调动了私人对林场管理的积极性。
森林法还规定,由国家向林场提供为森林管理所需的技术指导和部分开支。从1931年起,林场主为营造新林所需的种籽、树苗也由国家免费提供。除此之外,国家还发放长期林业低息贷款。这种以经济鼓励为主的政策,大大提高了林场主对林业的投资,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芬兰三分之二的森林为私人所有,分散在近三十万个林场主手中,平均林场面积为四十公顷,相对来说比较分散。但是私有林却是芬兰木材工业的基础,全国四分之三的工业用木材来自私有林,木材产量和质量都高于国有林。
这里,分布在全国各地的近四百个“林业管理协会”起了很好的作用。
“林协”是林场主们的行会组织,活动资金来源于入会的林场主,其领导成员也由林场主会员们选举产生。但林协工作人员必须是受过专门林业教育并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其编制也严格按照林区面积按比例确定。
林协负责向会员提供一系列技术性服务,从育苗、营林、伐木到治理公害,样样都管。同时它还负责组织林场的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在出售木材时,它协助林场主进行谈判。
芬兰的林场主大部分以农为主,兼营林业。另有一部分林场主,林场是继承的祖业,或为储存资产而购置的家产,本人对林业一窍不通。林协专业人员提供的周到服务,就保证了每一片林木都得到精心的科学护理。
森林工业的发展受到国际市场变化的影响,调整好木材原料生产与市场供求的关系至关重要。1986年开始的“2000年森林发展纲要”正是芬兰为指导市场、生产与原料供应相互关系而制定的一项长远整体性规划。
据有关调查表明,二十一世纪初,世界森林产品消费将明显增长,欧洲森林资源将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这个森林发展纲要在森林为社会造福的原则下,提出在本世纪内芬兰森林工业每年以3%的速度增长。为此,纲要详细制定了森林砍伐、种植、更新以及施肥、筑路、排涝开沟等具体技术性措施。
森林为芬兰民族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物质财富,而芬兰人“惜木如金”,精心管理每一棵林木。芬兰人总是无不骄傲地说,“我们虽然没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我们有森林,它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财富!”(附图片)
芬兰工人在堆放刚采伐下的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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