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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 国家教委颁布开始在全国实施 今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才能任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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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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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 国家教委颁布开始在全国实施
今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才能任教
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 (记者翁学仁)国家教委最近颁布试行办法,开始在全国实施中小学教师考核合格证书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目的是为了建设一支合格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更好地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服务。今后,只有具备合格学历或有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才能担任教师。
这次公布的考核合格证书暂设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合格证书两种。其中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又分高中、初中、小学三种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专业合格证书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三种。
试行办法规定,凡不具备国家规定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申请参加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的考试;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已取得教材教法考试合格证书者,可申请参加专业合格证书的文化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合格证书的文化专业知识考试,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组织。这一考试要求教师分别系统学习和掌握国家规定的与所教学科密切相关的中等师范学校、师范专科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本科的文化基础知识。
对教师思想品德和教学能力的考核,由教师所在学校或学区的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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