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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明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有新规定 初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报考在职硕士生年龄放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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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01
第3版()
专栏:

国家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明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有新规定
初试科目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报考在职硕士生年龄放宽
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国家教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1987年硕士生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记者提出的问题。
问:1987年硕士生招生何时报名、考试?
答:今年12月1日至5日报名。入学考试的初试定于明年2月13、14、15日举行。初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复试,复试的科目和具体的时间、地点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问:1987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考哪些科目?
答:初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和三门业务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以及当前重大事件、党和国家重大的方针政策。文科试卷还包括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或科学社会主义。着重考查考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初试时必须应试第二外国语。
初试业务课的考试科目一般按招生专业设置。
问:1987年招生为扩大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的报考比例和录取比例,采取哪些措施?
答:1、提倡各招生单位在制定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时,某些学科、专业,尤其是一些应用学科、专业,以招收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为主,并在专业目录中注明,以利在职人员报考。
2、报考在职硕士生或由委托单位推荐本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生的,以及报考研究生班研究生的高校教师、年龄可放宽到三十七岁,其中报考经济学、法学以及与管理有关的学科、专业的,年龄可放宽到四十岁左右。
3、国家计划外的委托培养硕士生和研究生班研究生主要从在职人员中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作为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等少数学科、专业的招生对象,或为边远省(自治区)委托培养的招生对象。
4、为利于在职人员应试,招生单位进行业务课命题时,可根据学科、专业的要求,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出些选做题供他们选答。
5、鼓励有条件的招生单位,采取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录取的硕士生保留入学资格,到专业对口的单位工作二至五年后再入学的办法。
问:请谈谈招收研究生班研究生的有关问题?
答:1987年在招收硕士生的同时,部分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班研究生。研究生班研究生主要学习硕士生课程,学习年限一般为一年半。毕业后即分配工作,以后在实际工作中完成学位论文者,可向原办班学校或有关单位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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