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5阅读
  • 0回复

公款私存有待一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1-29
第5版()
专栏:街谈巷议

公款私存有待一查
编者按:公款私存问题,报纸虽然屡有揭露,看来仍未引起人们应有的重视。公款有何必要用私人名义存入银行?对此人们很难想象会有什么正当理由。但是,公款私存却是贪污挪用的一种便当方式,公款私存者的真正用心大约就在这里。读者于坚呼吁对现金管理工作作一次清查,是完全必要的。
最近,我县工商银行发现有七个县属单位违反现金管理制度,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总额近万元。
公款私存,既不利于银行对现金的管理,又造成了储蓄存款的虚假增长,还会给贪污挪用公款者提供方便。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和1985年中国工商银行都曾发布过关于制止公款转入储蓄存款的通知,为什么有些单位就是不认真遵照执行呢?有鉴于此,有关财政部门有必要对所辖单位的现金管理工作作一次清查。
湖南邵阳县广播电台 于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