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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大亚湾核电站的安全建造和运行 中法签订审评专门合作协议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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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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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确保大亚湾核电站的安全建造和运行
  中法签订审评专门合作协议书
新华社巴黎12月7日电 (刘绍平)为确保广东大亚湾核电站的安全建造和运行,中、法双方今晚在巴黎正式签署了关于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审评专门合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必须在建造、装料和运行前,向中国国家核安全局递交申请书、安全分析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经国家核安全局进行严格的技术审评,并颁发许可证后,方可开始建造、装料和正式运行。
为保证大亚湾核电站的安全建造和运行,在中、法两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国家核安全局和法国原子能委员会核防护与安全研究所经过协商,曾于今年5月22日签订了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审评意向书。
这次签订的专门合作协议书,是根据上述意向书所确定的原则经反复协商达成的。
根据这次签订的专门合作协议书,中、法双方决定在大亚湾核电站安全审评中进行合作,从核电站开始建造直至核电站两台机组首次装料前的安全审评工作完成。此协议书有效期为七年。法方表示愿意向中方转让其核安全审评技术。
此外,专门合作协议书共包括二十三个专题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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