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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届人民调解理论讨论会指出 人民调解应成为一门新学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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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17
第4版()
专栏:

全国首届人民调解理论讨论会指出
人民调解应成为一门新学科
本报讯 记者王谨、晓渡报道:人民调解学应作为一门新的学科列入法学理论范畴,这是许多专家、学者以及人民调解工作者在参加全国首届人民调解理论讨论会提出的一项建议。
作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群众参加民主管理和自治的一项有效方式。但提到理论高度来认识它的意义和作用,总结它的经验,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此当有关法学界的部分专家、学者和人民调解工作者聚会北京,进行理论讨论时,受到了法学界的重视,收到了有关论文二百余篇。与会者讨论了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展、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等问题。大家探讨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人民调解与基层群众自治》、《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调解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以及《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道德教育》等问题。
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友渔发表了对人民调解理论讨论的看法和建议。他认为,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在每一历史阶段的要求都不是一样的,解放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要求不一样,现在又和建国初期不一样,经验不能完全照搬。在研究从立法角度如何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时,一定要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进行。他并就此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
大家认为这次讨论,开阔了思路,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理论研讨的认识,为法学科研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架起了桥梁,将对今后加强人民调解理论研究和改进实际工作起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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