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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容忍的钢材交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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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12-20
第5版()
专栏:读者来信

难以容忍的钢材交易
本报记者 金德龙 李渡
淮海水泥厂作为国家重点项目,建厂用的钢材、木材、水泥几乎全由国家调拨。这些钢材理应用于工厂建设。但是,这个厂有关领导人却任意销售钢材。据不完全统计,从1983年至1986年10月,这个厂卖给外单位的钢材就达三百多吨。请看:
1985年2月,厂领导人拿出十吨钢材,从江苏泗洋县协作办公室那里换来两千瓶洋河大曲酒。
1985年5月,夏志华副厂长决定卖给江苏玻璃厂近九吨钢材,江苏玻璃厂于当天送来一千瓶洋河大曲酒。同年11月7日和26日,双方又做了这样的交易。今年9月,淮海水泥厂第三次给江苏玻璃厂近八吨钢材。10月,江苏玻璃厂再次给淮海水泥厂拉来两千瓶洋河大曲酒。
为什么要拿国家的钢材换酒喝?夏志华副厂长对记者说,出售给江苏玻璃厂的钢材是正常的,因为那家厂曾在1985年、1986年支援过淮海水泥厂缺少的玻璃。事实是,这两年里,淮海水泥厂未从任何单位购进一块玻璃。
国家建委、国家物资总局曾明文规定,“包装木材、钢材支架等要回收利用,尽可能用于工程建设。不能用于工程的,可交当地物资部门收购利用,不得私自处理”。但是,淮海水泥厂夏志华副厂长和赵汝德科长等人却无视这些规定,任意出售废钢材。据初步统计,从1985年至今年9月,这个厂出售的废钢材就达一百四十多吨,出售的价格全由夏志华、赵汝德说了算。售出的每吨废钢材最高价达一千多元,低的只几百元。尤其不能容忍的是,9月13日本报披露了淮海水泥厂的浪费问题后,夏志华依然如故。9月15日,自称江苏建湖县建筑公司华良佑等人开着两辆卡车,来淮海水泥厂买废钢材,江苏省建筑材料总公司驻淮海水泥厂工作组成员夏晓峰同志对夏志华说,她认识这几个人。夏志华给厂供销科写了张条子,让卖给对方近二十吨钢材,每吨售价五百元。可华良佑等人一进钢材库,便动手挑较好的废钢材。供销科的同志不同意,夏晓峰便两次给厂供销科负责人打电话。最后,经赵汝德科长出面干涉,华良佑等人终于搞走了一批较好的废钢材。
9月17日,江苏丰县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来买废钢材。丰县是夏志华副厂长的家乡。夏志华一次就批准卖给近五十七吨钢材,每吨售价四百八十元。原先商定的钢材切割费五百元由买方支付,但夏志华签字在淮海水泥厂报销了。后来,买方拉来了一卡车苹果,以每公斤四角钱的低价卖给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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