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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卫士——访长春市双德乡乡长李玉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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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1-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土地卫士
——访长春市双德乡乡长李玉堂
本报记者 龚达发
这是一位普通的东北汉子,黑里透红的脸膛就象他家乡原野上的红高粱。不久前在武汉召开的全国非农业用地清理经验交流会上,人们称他是“土地卫士”。
我叫李玉堂,是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乡长。我家祖祖辈辈与土地打交道,祖先们对土地的感情也“遗传”给了我。1985年3月,我从区委组织部调到双德乡任乡长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抓土地管理。
管理土地可是一件棘手的事。双德乡在长春市近郊,与城市交织在一起,这可是标准的“寸金之地”。三间破砖房,要卖一万六七千块钱哩!国家正常征地不算,这几年仅城市居民和外地人到这里建房的就有六百多户,加上本乡群众违章占地,建房卖房,全乡先后有五个生产联合体解体,七个联合体半解体。眼看大片耕地被蚕食、侵占,老百姓气愤地说:“双德乡是管地的婆婆多,私批滥建住房多,以地谋私多,子孙后患多。”
面对眼前的情况,我感到一种潜在危机。我和乡党委书记商量,主动担起了土地管理的担子。从此,我与土地管理结下了缘,也尝够了酸甜苦辣。没想到上台第一件事就捅了个马蜂窝。我根据当时土地多头管理的混乱状况,搞了个加强土地管理的乡规民约,明确地把占用土地的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以及滥占土地的处理办法等告诉群众。这一下可捅到了一些部门的痛处,他们再也不能随便批准占地建房了。一些人火冒三丈,说我芝麻粒大的官,高粱壳大的乌纱帽,竟敢与上级部门作对,早晚要撤我的职。就在我们乡规民约下发不到一个月的时候,一位市领导就在大会上点了我的名,好心的人替我捏了把汗。爱人劝我:“双德乡的土地也不是你一人的,这样干图个啥?打了饭碗多不合算?”我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觉得管好土地是我的职责,是我的使命。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红薯。我铁下了心,当一天乡长就要负一天责,啥时罢官,啥时拉倒。由于我坚持,我们的乡规不但没有废止,反而不断完善。
管理土地这事,严了可以得罪人,宽了可以交朋友。这二年,上到各级领导,下到城乡百姓,找我批地皮的不计其数。为了搞到地皮,各种手段都使出来了。别人不说,我的小舅子就不止一次地跟我唠叨:“你管土地,批个条就好使。你只要给我批个地号,给你一千元。”被我拒绝了。这两年,我要谋私,早成“万元户”了。可是我觉得那样做是昧良心,是贪赃枉法。
我体会,管理土地首先要敢于碰硬,不能回避困难。有一个村的支部书记的弟弟仗着哥哥的威风,不经批准违章建房,群众敢怒不敢言。我得知后来到现场,说服了支部书记,当着群众的面拆除了违章建筑。还有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不经批准就到乡里建房,土地管理员制止不听,几次通令不拆,乡土地管理所来处理时,他拍着腰里的手枪说:“看谁敢动一动!”大家问我咋办?我说房一定要拆,但要注意策略,不要出事。瞅着他不在的时候把房拆了。事后他告到市领导,一位秘书打来了电话。我们针锋相对,写了七份材料,分别送到省市人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也送到他的上级部门。最后他受到批评。拔掉了这些“钉子”,使群众看到了我们依法管理土地的决心,部分违章的人也纷纷扒掉违章建筑,自觉地接受处理。
区政协主席的女儿要来建房,组织部长、区长写来了“条子”,区委副书记还打来了电话,都要我好好“关照”一下老干部的子女。我和土地管理员一研究,她不符合建房条件,不能同意,顶回去了。区政府一位干部是“拆迁户”,暂时没房。托了好多人说情要地皮建房,开始我不同意,后来考虑是上级机关的干部,答应帮他租一间房,或者建一个临时房。可是他不同意,硬要建永久性住房。我琢磨他是想等房建成以后一转手就可以赚大钱。后来他拿着区政府的介绍信要我签字,我仍然写上:只能建临时房,分房后扒掉,不许倒卖,不许转让。这个条现在还保存着呢!我这样做,不少人不理解,说我忘恩负义,对老上级都这么“绝情”。其实我对老领导不是没有感情,我觉得如果一味讨好上级,这是对组织、对领导不负责任。
我们这样干,是既捅了马蜂窝,也摸了老虎屁股,得罪了不少人。有人就到家里大吵大闹,还有人写来了恐吓信,扬言要收拾我们一家几口。但我心里是亮堂的。因为我得罪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大多数人是拥护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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