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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培养法纪观念 鱼台县中小学普法有成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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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2-01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

从小培养法纪观念
鱼台县中小学普法有成绩
本报讯 山东省鱼台县各中小学结合学校特点,长期坚持开展法制教育。1985年以来,全县近六万名师生员工中,没有出现一起违法犯罪事件;二十多所中小学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
鱼台县共有中小学校四百二十七所、教职工三千五百人、在校学生五万六千多人。前几年,部分学生法纪观念淡薄,不知法,不懂法,致使有的学校秩序混乱,少数学生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自1985年以后,这个县各所中小学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把普法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对青少年学生的理想和道德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一系列普法教育活动。
上好普法教育课,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坚持每周上两节法制教育课,由熟悉学生思想状况的班主任执教,重点解决“知”和“行”的问题。初中的普法教育课由政治教师执教,做到长期坚持、系统教育。在其它各科教学中,凡能与法制教育结合的,教师都力求有机地结合。不少学校在语文课学习《列宁和士兵》、《西瓜兄弟》等课文时,结合革命领袖遵守制度和八路军纪律严明等事例,作生动的遵纪守法教育,收效显著。
开专题报告会,使教育更有针对性。近两年来,这个县各学校举办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一百多场次。会前,学校和政法部门取得联系,会上既宣讲法律条文、列举案例,又联系学校实际。会后,组织师生座谈讨论,巩固教育成果。
注意发挥典型的作用,将普法教育搞得生动、具体。王庙中学初二学生张亚军、翟金明不畏歹徒,深夜勇抓流窜盗窃犯,受到群众好评。县教育部门大力表彰,号召全县师生学习他们,并抓紧教育那些有劣迹的学生。
抓好第二课堂,把普法教育深入到课余校外。一些学校积极组织参加了《少年报》社、《山东青年》杂志社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县教育局工会、团委等先后组织学法律、读书演讲会二十七次。 (马培国 吴效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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