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4阅读
  • 0回复

南斯拉夫联邦议会决定修改宪法 目的为了提高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效率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4-01
第6版(国际)
专栏:

南斯拉夫联邦议会决定修改宪法
目的为了提高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效率
新华社贝尔格莱德3月30日电 (记者徐坤明)南斯拉夫联邦议会联邦院今天开会,决定接受联邦主席团关于修改宪法的建议,并责成联邦议会宪法问题委员会于7月31日前起草宪法修正案草案。
据南通社报道,联邦院要求宪法问题委员会在起草宪法修正案时以联邦主席团的建议为依据,同时吸取联邦议会、各共和国与自治省议会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
联邦主席团在建议中指出,修改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快社会主义自治生产关系的发展,提高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效率,保障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地位,进一步加强各族人民平等和联邦制国家的团结和独立。
南斯拉夫的现行宪法是1974年制定的。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正确的,但有些具体条款不够完善,需要加以修改。
经过长期酝酿,联邦主席团于今年1月21日提出了修改宪法的建议。2月11日,联邦议会联邦院开会决定将此建议分发给各共和国与自治省议会讨论。截至3月20日,6个共和国和2个自治省的议会都已表态,一致支持联邦主席团的建议。
这次修改宪法的规模较大,涉及面较广。现行宪法共有406条,其中约有10条需要修改。但是,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将不会改变。
南斯拉夫修改宪法的程序相当复杂。据南斯拉夫官方估计,如果进展顺利,这次修改宪法的工作可望在1988年年底以前完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