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城市机构改革核心是转变职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11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城市机构改革核心是转变职能
紧紧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中心,按深化企业改革的要求,精简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压缩中间管理层次,为企业变成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割掉“中梗阻”,加强经济综合、监督、调节部门,是城市机构改革的方向。
一,把转变观念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要从产品经济观念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观念转变;从政府对经济的直接管理为主向间接管理为主转变;从把企业作为政府附属物向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转变。
二,主要精力放在转变职能上。各试点城市认真分解专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职能转变:企业经营职能,彻底下放给企业和有关经营公司;综合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各综合管理部门;社会工作职能,下放到城区;党群工作领导职能,实行属地原则管理;行业管理职能,由政府有关部门本着管行业不管企业的原则进行安排,并建立由企业自愿参加的跨部门、跨地区的行业协会。
三,注意配套改革。
四,妥善安置编余干部。
五,上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城市机构改革。
总之,城市机构改革是一个整体,要把体制、职能、机构和人员通盘考虑。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搞好配套改革。这样就可以逐步实现以点带面、“下动促上动”,为机构改革的全面展开,打下一个良好基础。
(摘自《瞭望》第二十五期 董瑞生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