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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内蒙古四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事业——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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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31
第3版(要闻)
专栏:

推进内蒙古四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事业
——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代表团副团长 习仲勋同志们:
在各族人民喜气洋洋,隆重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40周年,同时欢庆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60周年之际,我们以乌兰夫同志为团长的中央代表团受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委托,来到大青山下古老的青城,向内蒙古自治区各族农牧民、工人、知识分子、干部、各界爱国人士,向人民解放军驻内蒙古部队和内蒙古武警部队全体指战员,致以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
内蒙古地处我们伟大祖国的北部边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生活在这里的蒙古族和其他各民族是勤劳、勇敢、智慧的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对我们祖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内蒙古各民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为推翻“三座大山”,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写下了可歌可泣的篇章。在人民解放战争的烽火中,我们党根据我国和内蒙古地区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建立了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开创了内蒙古历史的新纪元,并为我国通过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解决民族问题,树立了良好的范例。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40年来,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建国以前,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领导各族人民,积极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武装斗争,为取得人民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建国以后,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大力培养民族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统一战线政策,建立和发展新型民族关系等方面,创造了宝贵的经验。在民主改革、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卓有胆识地采取了符合内蒙古地区特点和民族特点的方针、政策。在牧区民主改革中,实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对牧主实行赎买政策,在牧区坚持了适当放宽、长期稳定不变的方针;在发展牧区经济中,强调“千条万条发展牲畜第一条”,等等。实践证明,这些政策和措施都是正确的、成功的,有力地促进了内蒙古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内蒙古同全国一样,也遭受了极大的灾难。在当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内蒙古各族人民始终坚定不移地心向中国共产党,心向社会主义,心向伟大的祖国,为保卫边疆、建设边疆做出了艰巨的努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认真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维护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认真进行改革、开放,在两个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现在,内蒙古自治区进入了历史上的又一个最好时期,各民族团结奋发,正以新的风貌踏上新的征途。
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全国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也是内蒙古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内蒙古幅员辽阔,资源丰富,“南粮北牧,东林西铁,遍地是煤”,发展潜力很大;同东北、华北、西北的八个省区毗邻,紧靠经济比较发达的华北、东北两大平原,同北京、天津、沈阳、长春、哈尔滨、兰州、银川等大中城市相距不远;又是我国通往苏联、东欧的陆路通道,地理条件相当优越。在各项建设事业中,必须从这些实际情况出发,使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内蒙古具体化,变地理、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畜牧业和林业是蒙古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传统经济,是自治区的两大优势产业,在全国也占有重要地位。加快畜牧业和林业的发展,对于内蒙古各民族的繁荣,维护“三北”地区的生态平衡和加速国家的“四化”建设,都有重要意义。所以,必须把畜牧业和林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牧区要坚持以牧为主,草业先行;林区要坚持以林为主,林业要以营林为基础,实行育、采结合,把内蒙古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畜牧业、林业基地。同时,要根据条件,开展多种经营,实行综合发展。粮食生产制约着自治区的经济发展,要进一步抓紧抓好,搞好商品粮、油、糖生产基地建设。工业,要立足于本地资源,有计划地发展以林、牧、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业,积极发展能源、交通等基础工业和钢铁、稀土等原材料工业。要重视发展乡镇企业。注意发挥城市在商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充分利用与“三北”地区大中城市相邻的有利条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引进资金、技术、人才,搞活自治区的经济。同时,要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加速智力开发和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总之,要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确定各自的具体发展方针,并把各种产业合理地组合起来,互相支援,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各项建设事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总政策。两个“坚持”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两个基本点。紫阳同志根据小平同志的思想,最近反复强调:“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不是互相排斥的关系。两个基本点统一起来,才是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完整内容,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才是有生命力的、有血有肉的、实践中的科学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指出:“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就是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这是我们立国和团结全国人民的根本。”“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内蒙古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也证明了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内蒙古的今天;只有在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各民族才能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改革、开放、搞活,是增强活力、提高效率、调动积极性、加速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关系着国家、民族的兴衰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只有坚持改革、开放、搞活,才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内蒙古自治区近几年所以取得这么大的成绩,就是由于坚持了改革、开放、搞活。我们热切地希望内蒙古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已经提上日程的政治体制改革中,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取得更加优异的成就。热切地希望内蒙古的蒙古族、汉族和其他民族,发扬优良传统,坚持改革的思想,增强商品经济观念,打破封闭、半封闭状态,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吸取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知识和其他优秀的精神财富,充实自己,武装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开放的民族,不断奋发进取的民族。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法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是让少数民族真正当家做主,使自治机关真正行使自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和自治地方的积极性。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都很关心《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实施,希望内蒙古自治区在这方面能有新的建树。要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精神与本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族特点紧密结合起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并认真贯彻实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解决好经济权益问题。自治区一定要热情支持和帮助中央各部门在本地区开发资源,兴办企业,组织有关方面和群众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同中央企业发展横向联系,在服务和联合中加快自己的发展。中央有关部门及其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事业单位,都应当结合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的特点,制定出切实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办法与措施,处理好同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权益问题,并采取培训人才、技术支援等多种形式,带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帮助群众致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培养民族干部,充分发挥民族干部的作用。在坚持干部“四化”的前提下,既要注意培养党政管理干部,又要注意培养多学科、多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以适应经济文化事业日益发展的需要。
不论是搞建设还是搞改革,必须有一个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环境。内蒙古是蒙古族的聚居地区,又是多民族地区。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四化”建设,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内蒙古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坚持统一、反对分裂的光荣传统。过去所取得的一切胜利,都是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们的未来事业,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新型民族关系,进一步加强各族人民的团结。要在各族干部和群众中,经常地、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政策、民族团结的教育,进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要大力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认真总结和传播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要实事求是、慎重合理地处理民族关系方面的问题,坚持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及时消除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消极因素,努力造成一种友爱、信任、民主、和谐的环境和气氛,充分调动各族人民建设内蒙古的积极性。
推进内蒙古的四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事业,全区各族各级干部担负着特别重要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干部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希望同志们更加刻苦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赵紫阳同志最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的有关文件,增强全面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路线的自觉性。要紧紧掌握“两个基本点”,不断克服和排除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僵化的影响和干扰。要发扬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对“四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合理地加以解决。各级党委要加强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各个系统、各个单位都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制订工作规划。在决策之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决策之后,要遵守纪律,认真执行。我们的干部要积极发扬党的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切实做到“当官不象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运用自己掌握的权力,为群众办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我们要坚持搞五湖四海,不管是本地的干部还是外来的干部,不管是汉族干部还是少数民族干部,不管是地方干部还是军队干部,都要加强团结。大家办事情、想问题,都要顾大局、讲风格,处处事事要想到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再大的困难、挫折,也阻挡不了我们前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团结和带领群众把自治区的“四化”建设和各项改革事业搞得更快更好。
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改革、开放正在深入进行。中央希望,内蒙古自治区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族干部和群众、各界爱国人士和部队指战员,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共同奋斗,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内蒙古,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新华社发)(附图片)
图为中央代表团团长乌兰夫、副团长习仲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曙光(左一)、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布赫(右一)在大会主席台上。 新华社记者 杨慎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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