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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葛洲坝旁的隐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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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7-3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清除葛洲坝旁的隐患
6月22日,我随有关部门到葛洲坝进行安全检查,看见葛洲坝上游的防淤堤上,有一座容量为30吨的汽油库和一座常储量为6吨的石油液化气站。这两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距下游二江电厂、泄洪闸和2、3号船闸约1000米,倘若发生不测,后果不堪设想。
这两个仓库是擅自修建的违章建筑,未报请有关部门批准。1983年8月25日,我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曾通知有重大火灾隐患的两仓库所属单位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和葛洲坝船闸管理处,立即停建尚未竣工的油库,不准将油入库;并要求在1983年底前搬迁液化气站。
时过近4年,这两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依然象钉子一样钉在大坝防淤堤上,没有任何搬迁的迹象。令人吃惊的是,还有几个小型的电石、甲醇、乙醇、丙酮等易燃易爆仓库与它们为邻,更增添了不安全因素。
前不久,我市副市长曾会同市公安局局长专题研究了解决这两处重大隐患的问题,表示可以优先解决这两处隐患搬迁的征地问题。最近,我市公安局领导人去有关部门协商解决这两处隐患,但还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呼吁有关部门相互配合,采取措施,尽快排除葛洲坝旁的隐患。
湖北宜昌市 建昌
答复
我部领导人对建昌同志的这封来信极为重视,得悉这一信息后,当即指示查明情况,采取紧急措施。我部有关部门立即与葛洲坝电厂联系,要求他们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葛洲坝电厂表示,要认真吸取大兴安岭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对油库的管理,限制储油量不超过10吨(设计储量为30吨),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并积极向宜昌市反映,请求解决油库地皮,以便尽快将油库迁出。  水电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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