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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沙河县民兵队长刘中喜 借故报复逼死工人刘小东 已被该县人民政府逮捕法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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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1-22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河北沙河县民兵队长刘中喜
借故报复逼死工人刘小东
已被该县人民政府逮捕法办
我县四区南石岗村干部刘中喜强迫命令和借故报复的作风十分恶劣,必须依法惩办。
南石岗村在七月十一日晚召开群众大会,下窑工人刘小东、刘魁明没有参加。民兵队长刘中喜,过去因想和寡妇白柱灵结婚,而白柱灵却和刘小东的二哥刘二正结了婚。他很不满意刘二正,便利用这一机会,滥用职权进行私人报复,派了两个民兵将刘小东、刘魁明叫到会场上(叫刘魁明是为了遮盖别人眼目,主要是为了打击刘小东),非法地进行“斗争”。
该村共产党支部书记刘拴在场,不但没有制止这种报复行为,反而帮着刘中喜批评刘小东,使刘小东恐惧万分。
此后,窑上来信要刘小东上窑去,但该村公安员刘喜全却借口问题没有解决,不给开介绍信(那时期当地窑上工人都要开村上证明信),当时刘拴在场,也没有帮助解决这一问题。刘小东认为事情闹大了,恐慌到极点,回家后就上吊自杀了。
这一严重事件发生后,沙河县人民检察署立即派人进行检查,证明刘小东因恐惧自杀属实。该县现已将民兵队长刘中喜逮捕法办。县检察署已建议中共沙河县委会予刘拴以适当处分,并建议县公安局予刘喜全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河北沙河县读者 苗 静 彭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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