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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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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2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调查附记
宫铭琦同志的信先后寄给中共松花江地委、方正县委领导人及有关单位和本报。地、县领导责成有关部门尽快核实信中内容,方正县纪委、审计局和县政府机关党委从3月中旬至6月下旬进行了调查。
方正县外贸局粮油食品公司(原名粮油收购站)自1985年至今年1月,采取制造假票据、收入不入帐等手法,共套取现金39865元,其中1985年10月至今年1月,报销假发票15笔,套取现金36440.8元。仅1986年7月18日一天,就假造6笔发票,得现款13500多元。15笔假票据里,金额最大的一笔是去年4月10日假造付给县科技专业户豆饼差价款共11040元。制造假发票套取的现金中,由公司经理袁伯鸣批准报销的有22800多元,由原副站长刘殿富同意报销的为13500多元。
粮油公司之所以这样干,主要原因之一是这个公司和县外贸局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没钱花,花了的报不了帐(县外贸局是行政单位,请客招待都是从下属公司抽取)。外贸局的前身外贸公司原经理冷长春曾对粮油公司说:“吃喝款项别入帐,不然上边来查要暴露。”所以,袁伯鸣等人就采用假票据报销的办法。经查,外贸局和粮油公司用造假票据套取的现金和帐外收入,招待上级有关部门和业务往来活动中的有关人员吃喝花了13400多元,送礼和“好处费”共8100多元。如去年底和今年初,经袁伯鸣批准,开了两张假发票,套取现金2625元,送给哈尔滨市八区油厂有关领导,作为收购这个油厂豆饼渣525吨的“好处费”。
其次,是为了给职工谋“福利”。外贸局和粮油公司用套取的现金,以实物补贴形式发给职工9100多元。如去年12月,粮油公司用2300多元买了600多公斤豆油,把大部分分给了职工,职工每公斤交2元,公司补贴1.3元,职工交上来的1000多元没有入账,全部用于吃喝、招待,而2300多元买豆油款,在袁伯鸣核准的一张假发票上,谎称“付豆饼款”报销了。
此外,去年粮油公司收购山菜,政策外亏损太大,害怕上级主管部门追问,用套取的现金7000元冲减亏损。现在,粮油公司帐面上仅存近230元的实物和现金。方正县纪委正准备严肃处理有关责任者。
本报记者 刘曼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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