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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压缩钢材库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报告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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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31
第2版(经济)
专栏:

进一步压缩钢材库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委报告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国家经委关于进一步压缩钢材库存的报告,要求各个地区和部门遵照执行。
这份报告说,我国钢材供应紧张、而库存积压过多的不合理状况,今年以来又有新的发展。截至六月底,全国钢材库存比年初增加了7.2%。
报告敦促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尽快将压缩钢材库存的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企业单位,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完成今年压缩库存任务的,一要扣减下个年度国家计划分配的平价钢材指标,二要对超储占用的资金按规定加收罚款,三要相应收回多占用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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