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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档案法草案 希望进一步开放利用档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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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08-31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档案法草案
希望进一步开放利用档案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今天在这里强调,档案法的制定应适应当前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尽可能地缩短档案保密期限,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的委员今天分成四个小组,审议档案法草案。
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为了加强国家对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改革、开放、搞活服务,制定档案法是十分必要的。现在这个档案法草案经过21次常委会审议和法律委员会的修改,已经基本成熟,希望这次常委会议通过颁布。
梅益委员说,现在的档案法草案,对如何充分利用档案强调不够。当前,各方面都在迅速发展,应早些规定档案开放的时间。
许涤新委员认为,保存档案不是将其封闭起来,而是为了利用。对档案既要保管好,又要有利于利用,发挥其为发展经济和文化服务的作用。
郑伯克委员指出,现在档案保存的主要问题是:不该保密的保密了,可以开放的未开放,以致于想查的档案查不到。因此,对档案的保密范围和期限一定要作出明确规定。
裘维蕃委员说,档案保存、利用的好坏,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尤其是对科技档案,不要保密太久,20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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