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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俞铭传党籍的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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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01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除俞铭传党籍的决定
俞铭传现年三十六岁,安徽省南陵县麟谭村人。出身于地主家庭,本人的成份是教员。一九四八年三月入党。现任北京大学西语系副教授,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俞铭传虽然在表面上参加了共产党,却在伟大的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完全同情与包庇其地主、反革命的家庭,打击群众的斗争情绪。事实是:俞铭传的大哥俞鼎传是南陵县的地主和反革命首恶分子,历任南陵县国民党县党部常务委员、“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主任、蒋匪职业特务机关“大生公司”的委员等伪职,曾杀害我干部及群众七、八十人,并于南陵县解放后破坏土地改革运动,于去年十二月被人民政府逮捕(现已被枪毙)。俞铭传得悉俞匪被捕后,竟接连给南陵县县长、麟谭村的干部等去信,以“共产党员”和工会“负责干部”的招牌,一再向他们威胁恫吓,要他们注意“宽大政策”,“不必过分地扩大打击面”,“否则就违犯了中央的政策”;并歪曲、捏造事实,为俞匪百般辩解,说俞匪“解放前还没有做过罪大恶极的事”,解放后拆卖瓦房“并不违反土地改革法”。同时,俞铭传并将俞匪的狗腿子俞昌华(国民党特务,现已被逮捕)来信中捏造的所谓“土地改革有偏差”等诬蔑人民的谰言向党组织反映,并要求党组织“指示皖南区调查”。
俞铭传是一贯站在地主阶级的立场的。早在一九四八年秋南陵县解放以前,他就写信怂恿俞匪鼎传变卖田产;南陵县解放后又数次写信让俞匪变卖农具什物,并劝俞匪外出工作,以逃避人民的制裁。
俞铭传这种明目张胆地包庇地主和反革命首恶分子的行为,已激起了南陵县群众的极大愤慨,严重破坏了党的威信,这说明俞铭传显然是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为了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决定开除俞铭传的党籍。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一九五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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