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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最近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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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12-02
第4版()
专栏:时事问答

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最近发展
(一)问:朝鲜停战谈判最近情形怎样?
答:最近双方已对停战军事分界线及非军事区问题取得协议,但在这以后还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解决。
十一月二十三日朝鲜停战谈判小组委员会双方代表,根据朝、中方面公平合理的建议,就“确定双方军事分界线,以建立非军事区”问题,达到协议。以后,双方谈判代表团在二十七日举行全体会议,正式通过了这一协议。这个协议的内容是:确定以双方军队的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军队各由此线后退两公里,以建立停战期间的非军事区。如果整个停战协议在自停战军事分界线及非军事区问题获得协议的一天起三十天内签字,就以达成这项协议时的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否则,军事分界线应根据停战协议签字时实际接触线的变化作相应的修改。
停战军事分界线问题的达成协议,是朝鲜停战谈判进行四个多月以来所取得的第一个重要进展。这个协议是重要的,因为确定停战军事分界线和建立非军事区,是实现停战的一个基本条件。
可是,军事分界线问题,只是停战谈判议程的一项,即议程的第二项(议程的第一项是“通过议程”);议程上还有其他重要项目。根据七月二十七日双方所一致通过的议程,这些尚待讨论和协议的项目是:
“(三)在朝鲜境内实现停火与休战的具体安排,包括监督停火休战条款实施机构的组成、权力与职司。
“(四)关于俘虏的安排问题。
“(五)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其中第五项,“双方同意在第五项议程下讨论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实施后一定期限内,召开双方高一级的代表会议,协商从朝鲜分期撤退一切外国军队的问题”。
十一月二十七日,双方代表团会议在对第二项议程取得协议后,已立即进入第三项议程的讨论。但是,由于美方提出了越出议程范围的、妄想拖长朝鲜战争状态并干涉朝鲜内政的无理要求,第三项议程的讨论,直到现在还没有获得进展。(二)问:第二项议程的讨论被美方阻挠和拖
延了足足四个月,为什么终于在最近取得了协议?
答:军事分界线问题的讨论进行了四个月之久才取得协议,唯一的原因是美国一贯对谈判采取了阻挠和拖延战术。从七月下旬开始讨论这个问题的一天起,美国方面就不断地提出各种无理条件,制造各种挑衅事件,来阻挠谈判的进行。美国方面所以要阻挠和拖延谈判的进行,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压迫我方接受它的无理要求。比如:美方曾经无理地要求我方从双方实际接触线退出一万二千余平方公里的土地;在这个荒谬要求遭到我方坚决拒绝后,不久以前又提出要我方片面地退出一千五百平方公里地区,包括开城在内的要求。第二个目的是要继续制造国际局势的紧张气氛,以便在美国自己国内并强迫美国的仆从国继续扩军备战。为了达到这些不可告人的目的,美国帝国主义者在谈判过程中,曾经用了空前卑鄙野蛮的手段,暗杀我方军事警察,轰炸扫射我方谈判代表团;曾经使用了所谓“军事压力”,向我方发动了三次大的“攻势”和多次小的攻击;最后,甚至企图干脆推翻双方所
一致同意的第二项议程。
但是美方拖延和阻挠谈判进行的这一切阴谋,终于完全破产了,他们最后被迫放弃了他们自己在军事分界线问题上的各种荒谬无理的要求,而接受了我方所提出的公平合理的建议。美方阻挠和拖延战术所以破产,是因为:第一,我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坚决地粉碎了美国侵略军的一切“攻势”和攻击,使他们受到了空前惨重的伤亡。同时,我方谈判代表团采取极忍耐而又极坚定的态度,坚决地拒绝和揭露了美方的无理要求和卑鄙的挑衅行为。第二,美英等国的人民和士兵厌战、反战的情绪日益发展,他们对于美国统治人物拖延谈判的政策日益不满,而要求让美英的士兵不要再在朝鲜白白送死,要求让他们回家去过圣诞节。甚至英、法等仆从国政府,对于美国政府无限期地拖延谈判,继续进行战争冒险的政策,也表示不满。第三,世界各国广大人民反对美国拖延朝鲜谈判的卑鄙行为,这使美国方面在政治上越来越孤立。第四,美国帝国主义者自己的处境极端困难。朝鲜战争早就成了美国的“无底洞”。正因为这样,美帝国主义者才被迫与我方举行停战谈判。也因为这样,美国拖延谈判的政策,在最后一定要失败。
过去四个多月的事实证明:我方是坚决主张朝鲜问题的公正和平解决的。只要我国人民和朝鲜人民及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坚持努力,只要美方愿意接受我方所提出的公平合理的主张,朝鲜停战谈判是能够成功的,否则谈判就可能继续被拖延下去。
(三)问:阻碍第三项议程取得协议的是什么?
答:自从十一月二十七日双方开始讨论第三项议程以来,美方又提出新的无理要求。直到现在美方还在坚持这种无理要求,这样就使这项议程的讨论不能获得进展。
双方所一致通过的第三项议程明白规定,这项议程的范围是实现停战的具体安排,包括监督停战条款实施机构的组成、权力和职司在内。我方代表团已提出五项合理的原则建议,即:双方一切武装力量从停战协定签字之日起停止敌对行动;停战协定签字后三天内双方一切武装力量自非军事区撤出;停战协定签字后五天内双方一切武装力量,以军事分界线为界,自对方后方及沿海岛屿撤走;双方一切武装力量均不得进入非军事区,并不得对该地区进行任何武装行动;双方各指定同等数目的委员,组成停战委员会,共同负责具体安排和监督停战协议的实施。
但是美方却越出议程范围,建议双方在停战期间都不得在朝鲜增强军事供应、装备与人员,因而建议监督停战的机构及其观察小组应有权自由出入于全部朝鲜。美方建议中的这些条件是极端无理的。他们企图以监督停战为名,干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内政;他们企图拒绝自朝鲜撤退军队,拒绝结束朝鲜的战争状态,而要求保持战争状态下双方力量的平衡,以便把朝鲜的紧张局势长期保持下去。正如我方代表所指出:为了保证朝鲜停战后敌对行为不再发生,就必须彻底地消除战争状态,就必须积极地减少双方的军事力量,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但是美方代表却又拒绝讨论自朝鲜撤退外国军队问题,而仅仅同意将这一问题留待双方高一级的代表参加的会议去讨论。由此可见,美方的上述建议是自相矛盾而不能成立的。而美方的上述无理建议,现在已经成为第三项议程取得协议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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