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9阅读
  • 0回复

不给虚假广告以可乘之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0-2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不给虚假广告以可乘之机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广告也越来越多。可谓铺天盖地,充塞人们耳目。但近年来,因听信广告而上当受骗的事例也不少。
例如,吉林九台县一家乡镇工厂因听信广告,去年春季花13万元从河南两家街道、乡镇机械厂购进一批机器,没料到,没有一台能正常工作。请人检查,才知这些机器都是报废的淘汰品。去年6月到今年6月,这家工厂先后5次与对方交涉,但毫无效果。当他们准备诉诸法律时,对方才承认这些机器是用低价买来的废旧机器。“官司”打了整一年,对方迫于压力,才赔偿2.8万元。
现在,社会上时常发生靠广告兜售假药及其它劣质产品的情况,使人们不能不对广告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广告作为一种信息在社会上传播,有关单位应本着向社会、向人民负责的精神来从事这项事业。那种只为获取广告收入,视假广告而不辨的做法,万万不可提倡。
对目前的广告传播领域,有关部门应进行认真清理或整顿,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完善法规,加强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堵塞漏洞,不给虚假广告以可乘之机。
北京中国新闻学院 梁俊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