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8阅读
  • 0回复

欺压民工的储玉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毖后录

欺压民工的储玉明
4月初,我们经人介绍来到我省三河县中赵甫砖厂做劳务。来时商定的条件是每月发一次薪金,每出1万块砖坯给26元的劳务费。这个砖厂的承包人储玉明介绍说,厂里条件不错,有食堂、宿舍、锅炉房,吃、喝、住都方便,每月开一次工资。
实际上却不是这样。我们干了1个多月的活后,找储玉明要求他给发薪金。他却改口说,得扣压第一个月的薪金,第二个月才能发。因为他不发薪金,我们决定不干了。他见我们要走,就答应给发工钱。算帐时,他百般克扣,遇上天阴下雨、停电修机械都不给钱。这样,我们辛辛苦苦劳动一天仅能得到1.45元,连吃饭也不够。
就这点钱也没拿到手。算完帐的那天晚上,储玉明纠集当地10多个人,冲进我们的宿舍,对我们大打出手。郭兴贵被他们打得小便失禁,精神恍惚;张玉根被打得跪在地上求饶;一同来做工的妇女也都挨了打。郭献全腿上有残疾,被他们拖到院里扒光衣服打了又打,抢去了郭的手表,然后把郭赶走了。他们打完人还说:再说走,看怎样收拾你们,不给钱你们也得干。
夜里,我们偷偷溜走了。没想到又被储玉明一伙人追上,又挨了一顿毒打,被赶回了砖厂。后来,我们又偷跑了两次,都被抓了回去。
5月10日,在中赵甫乡两位好心人的帮助下,我们才逃了出来。可是,我们的衣被、手表、录音机等物还被储玉明扣压着。
河北涿鹿县 郭献全 麻荣成等19人
调查附记
三河县中赵甫砖厂有固定资产30多万元,每年交给这个乡中赵甫村窑地出租费1.9万元。近年来,当地人嫌做砖的活苦累、挣钱不多,不愿干,砖厂生产不景气,经济上出现了亏损。今年年初,乡政府决定将砖厂承包出去。
中赵甫村的储玉明、储玉春分别向银行和私人借贷5000元,承包了这个砖厂,并答应每年向乡政府交5万元利润。
承包后,储玉明先后雇用了河南、四川等地民工50多人,干了1个月后,储玉明用不付工资等手段将人赶跑轰走,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
郭献全、麻荣成等19人是4月来到中赵甫砖厂的。开始储玉明答应来做工的人每天可得到五六元钱的报酬,每生产1万块砖坯给26元钱,日产砖坯超过5万块的给5角钱奖励;雨天只给生活费,男工2元、女工1元8角;停电时干零活,男工每天给2元5角、女工给2元;福利费按季度发放;每月月初发薪金。
郭献全等人4月8日到砖厂上班。5月7日,他们要求储玉明发给薪金。储玉明矢口否认自己原先的许诺,并召集民工宣布,来厂干活的第一个月不发薪金,愿意留下的下月有钱,不愿干的留下饭钱走人。
郭献全等人见储玉明不守信用,说话出尔反尔,便不想再干下去,要求结帐回家。当天晚上,储玉明找来北京通县砖厂的工人刘万生吃酒、商议。刘万生出谋划策,说把民工打跑,不给钱。酒后,他们召集10多人手持铁棍、木棒,闯进民工宿舍,一顿狠打。
储玉明等人连续3个晚上追打了郭献全等民工,并扣压了他们的全部衣物。
郭献全、麻荣成向三河县公安局和中赵甫乡公安派出所反映了情况。储玉明得知后,拍着胸脯说:“我头顶公安局、脚踩法院,你们告到哪也没用!”
今年上半年,中赵甫砖厂共雇用民工70多人。其中有些人已干满3个月,至今还没有拿到一分钱薪金。郭献全等来自涿鹿县的民工已制砖43万块,被无理扣除部分“废品”,只算29万块。这样算下来,每人每天工资仅1元5角4分,除去砖厂供应的饭费,他们不仅得不到一分钱,反而欠储玉明200多元。
储玉明采取欺骗手段让民工白白给自己干活,然后把民工打跑,将他们的劳动所得全部装入自己的腰包,当地群众议论,说“储玉明办的是坑人厂”。三河县公安局已查处这一案件。
本报记者 崔悦温 王保元
答复
我县公安局已对中赵甫砖厂殴打外地民工事件做了调查处理。
刘万生是这次殴打外地工人事件的煽动者,并手持铁锨把行凶打人,情节极为严重,犯有伤害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由公安局提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储玉明、储玉春身为正、副厂长,对殴打民工事件不仅不制止,且参与打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各给予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许家国手持凶器打人较多、较狠,而且认错态度不好,给予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刘宝国、孙德玉、袁德旺、滕景相参与打人,各给予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一百元的处罚;
李少龙、贾怀光、杨长明、宁伯峰参与打人,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五十元。
储玉明、储玉春被拘留后,中赵甫砖厂已停产,中赵甫乡政府对外地民工作了安置,七月三日已发给路费,帮助外地工人返回家乡。七月二十五日,在我县公安局帮助下,储玉明、储玉春与外地民工代表郭献全就所欠工资和厂方扣压物品问题进行了协商,由中赵甫砖厂付给外地民工工资和扣压物品损坏、丢失补偿费共一千五百一十元。
鉴于外地到我县做工的人较多,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我县企业局已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外地人员到我县乡镇企业工作管理条例》,并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全县执行。
河北三河县委办公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