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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彼尔”的尝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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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5
第7版(国际)
专栏:

“坎彼尔”的尝试
潘安石 张毅芬
在英国,有一种弱智精神病残者聚居的村庄,叫“坎彼尔村社”。这种半慈善、半福利性质的机构为弱智残疾青少年和成年人提供了一个较为完善的生活、学习与工作的环境。这种村社最初于1940年由一位流亡到英国的奥地利学者卡尔·柯尼格博士所建,地址选在苏格兰阿伯丁市郊一个叫坎彼尔的村庄。开始时作为训练弱智残疾少年儿童的学校,后来发展为弱智残精神病人居住村。以后相继在各地设立,并沿用发源地名称为“坎彼尔村社”。这一社会实践并被统称为“坎彼尔运动”。
村社的生活、工作和教育的基本方针,遵循奥地利哲学家鲁道夫·斯坦纳的人文学理论,强调个人尊严,即视残疾人与正常人同等,承认每个人的精神完善以及潜在能力,充分发挥每个人在生活和生产上的作用,目的在于使弱智精神病残疾人最终在各方面达到正常人的标准。鲁道夫·斯坦纳的人文理论中还有一套不同于现代西医的医学理论,被村社作为治愈弱智精神病残人的医疗基础。
村社分成2至17人不等的家庭式小单位,以各个“家庭”为中心组织自己的日常生活、娱乐和学习。“家庭”里有“家长”,实为主要的管理工作人员。使用“家庭”、“家长”等字眼主要是使这种集体生活更为和睦。其他来协助工作的正常人都是临时的志愿人员,无工资待遇,由村社提供食宿和零用钱。
村里分有厨房、洗衣间、农场以及各种手工作坊如木工、编织、皮革、金属、玩具、纺织印染等,还开办购销店、咖啡店。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工作。每周工作五天,另外组织各种娱乐活动,如欣赏音乐、郊游、游泳、跳舞等。村社经费开支根据各人日常生活、生产需要而定,具体由各“家长”掌握,重大开支则由全村以致整个地区的组织开会决定。经费除生产所得外,大部分由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由当地慈善机构或个人捐助。“坎彼尔运动”的一个宗旨是使自己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社会,但现在还不能达到,仍在努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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