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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刊登文章,呼吁采取措施 扶持小商品的生产与经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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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6
第2版(经济)
专栏:

市场报刊登文章,呼吁采取措施
扶持小商品的生产与经营
本报讯 11月16日出版的市场报,在一版头条刊登题为《扶持小商品生产与经营》的文章。文章说,小商品的社会需求量大,对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可是在目前,不少地区市场上的小商品短缺,品种减少,数量不足,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情况:市民急用的顶针、鞋带、奶瓶、衣刷、日用小五金等难以买到;职工家庭要用点铁丝,商店里没卖的,往往拿公家的用;象张小泉剪刀、王麻子剪刀等名牌产品,生产难以为继,产品濒临断档。
产生这种种情况的原因,除一些生产和经营单位存在着“重利润轻服务”的思想外,主要是:小商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一半靠议价解决,生产成本大大提高,企业难以承受;生产和经营小商品投入的劳动量较大,得利甚微,企业缺乏积极性;一些地方小商品价格没有完全放开,商品的比价不尽合理,商店不愿意经营。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组织好小商品的生产与经营,文章呼吁参照辽宁等地的经验,可以采取一些扶持措施:一、生产所需原材料,应根据“六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和供应,对名牌优质小商品则重点保证。二、放开价格,合理调整产销双方的经济利益。物价部门对小商品的价格管理要放权于产销企业,商业部门要减少中间流通环节,实行工商企业直接订价。三、实行优惠政策,鼓励产销小商品。有关部门要研究如何按实际劳动量确定这类企业的经济指标与考核指标,使小商品的生产、经营与大件商品一样,有产可超,有奖可得。要求有关部门在资金和税收上给予适当照顾。凡社会需要的小商品,企业流动资金发生困难时,银行应给予贴息或低息贷款;对生产名优新或出口小商品企业的技术改造,应予优先立项;对于利润低、税率高的小商品,则建议降低税率。另外,对小商品生产企业实行租赁承包,在乡镇发展家庭工业,开辟更多的小商品市场,也是搞活小商品产供销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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