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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委财政部建行作出规定 改革国营施工企业经营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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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7
第2版(经济)
专栏:

计委财政部建行作出规定
改革国营施工企业经营机制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银行最近发布了《关于改革国营施工企业经营机制的若干规定》,以促进企业尽快建立起责权利紧密结合的经营机制。
这个规定要求国营施工企业从1988年1月1日起,实行上交所得税或上缴利润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实行计划利润制,废除法定利润制。
《规定》提出,施工企业要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可以组织混合工种的小分队、专业承包队和由现在的施工队进行集体承包。按合同期提前竣工投产的,可将提前投产期间所得利润的60%分给施工企业;拖欠工期造成的损失,由施工企业补偿。
《规定》还强调,今后一般不再组建新的国营施工企业,个别需要组建的,要经基建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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