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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糊涂账 几多糊涂人 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丢失53万美元两年毫不察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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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9
第1版(要闻)
专栏:

一笔糊涂账 几多糊涂人
中国外贸运输总公司丢失53万美元两年毫不察觉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通讯员吴肇群、记者陈宪鑫)最近,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为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找回了丢失两年多的53万美元巨款。而这个家大业大的失主,竟然还不知自己丢了钱。
事情原来是这样:1985年初,中国东方租赁公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承运1200辆进口汽车。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以“托收承付”的方式收取了东方租赁公司530400美元运费。与此同时,东方租赁公司以委托银行付款方式由中国银行总行又付出一笔运费。当东方租赁公司发现重付了运费后,立即要求退款。1985年5月14日,中国银行总行业务员在填写退款报单时,阴差阳错,把这笔巨款退给了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北京市分公司。东方租赁公司收不到退款,多次向银行催促交涉。拖了四个月之后,即9月27日,中国银行总行一错再错,不经调查就主观地从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的帐上又划出一笔运费,退给了东方租赁公司。这样,对外贸易总公司收到的两笔运费,而又全部退出去了。实际上他们丢失了这笔应得的巨额外汇。
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北京分公司收到这笔飞来的巨款,发现收款单位写的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银行帐号是他们的,于是就多次找总公司问这笔款是不是他们的。总公司的财会处却一再答复说:“这款不是总公司的。”因此,这笔折合人民币170万元的巨款,就在这家分公司的帐上挂了起来。直到今年8月,北京市东城区审计局在审计这家分公司时,对这笔“挂帐”调查了五个单位,查阅了所有原始单据,才弄清银行的这一笔糊涂帐,找到了失主。而失主也只是在原始单据的铁证下,这才恍然大悟。
记者对失主丢了这么多钱而不闻不问,感到难以理解。东城区审计局的同志苦笑一下,解释说:“是啊!如果是个人的钱,别说丢170万元,就是丢170元,失主也会三天三夜睡不着。可是,这笔巨款是姓‘公’不姓‘私’啊!又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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