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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等会见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学员强调 立法要从实际国情出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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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9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彭真等会见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学员强调
立法要从实际国情出发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胡清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和副委员长陈丕显、耿飚、彭冲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第三期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时提出,我国的立法工作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实际国情出发,在党的十三大精神指导下进行。
立法工作干部培训班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局共同举办的,从1985年起每年举办一期。这期结业的97名学员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和政府部门。
会见时,陈丕显说,党的十三大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几十年来的经验教训,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今后的一切工作,包括立法工作,要根据党的十三大精神进行。他表示相信,在十三大精神指导下,经过大家的努力,我国的法制工作,包括立法工作,一定会取得新的进展。
耿飚说,办法律培训班是个好办法,过去红军时代就是靠办训练班的办法使农民群众懂得革命道理、成为革命战士的。他希望学员们学完后在宣传、运用法律,加强法制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彭冲说,立法工作一定要从我国实际出发,要以十三大精神为指导,立法工作者首先要学好十三大文件,深刻理解十三大精神,这样才能搞好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友渔等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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