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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明年进一步扩大企业外贸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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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19
第7版(国际)
专栏:

匈明年进一步扩大企业外贸权
新华社布达佩斯电 匈牙利决定自1988年1月起扩大企业外贸权,届时凡具有法人地位的国营企业和合作社都可经营以可兑换货币结算的进出口业务。
据匈通社报道,匈牙利办理以可兑换货币结算项目的外贸许可证的手续将大大简化,符合条件者只要向外贸部提出申请,均可自主地从事外贸活动。其条件是:企业必须具备开展外贸业务的机构和人才,有一年以上的经营历史,并由开户银行证明企业所具有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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