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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学会理论讨论会简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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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1-23
第5版(理论)
专栏:学术动态

投资学会理论讨论会简述
中国投资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第二次理论讨论会,最近在山东烟台市举行。与会代表围绕社会主义资金市场和投资体制改革两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探讨。
关于社会主义资金市场
1、对资金市场内涵的认识。现在各方面理解不一样,有广义的理解,有狭义的理解。大多数代表主张对我国的资金市场赋予广义的解释,认为广义的资金市场是指把资金的供应者和使用者联结起来的一种交易行为,或者说是资金融通关系的总和。根据信用形式的不同,它可以分为贷款市场和交易市场。对资金市场作出广义的解释,对于改变我国银行信用的现状,向着市场化方向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也有些人不赞成对资金市场作广义的解释,认为资金市场不包括银行信用行为,而只是指直接融资。
2、关于长期资金市场形成和发展的条件。有的代表认为,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同时又处于新旧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价格不合理,资金很短缺,企业还说不上是真正的法人,信用体系不发达,信用工具落后,因而不具备开放长期资金市场的条件。大多数代表认为,尽管目前我国发展长期资金市场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因素还很不完善,但不能因此放弃发展长期资金市场的努力,而要在深化各项体制改革的同时,逐步完善和发展长期资金市场。长期资金市场与有计划商品经济是同生共长的。资金市场中的间接融资是早就存在了。直接融资这几年也以较快的速度发展了起来。目前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有相当数量的资金,不能说没有形成长期资金市场的条件。
3、关于二级市场问题。大家认为,我国建立二级市场十分必要,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价格不合理,可供上市的债券、股票数量少,以致二级市场有行无市。为了办好二级市场,许多代表还提出国库券上市、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价格(贴现率)应按市场供需关系自行调节、证券发行规范化等建议。
关于投资体制改革
与会代表比较一致地认为,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直接干预投资过多,不能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的旧的传统作法,应当明确划分政府投资,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的范围。
划清投资范围以后,要相应地下放投资决策权,实行分层次决策制。同时要相应划清财政信用资金,使信用资金早日改变国家第二预算的地位,发挥它应有的在计划指导下的市场机制作用。
对是否需要成立投资公司,一种意见认为没有必要,投资公司如果是行政性的管理机构,就会是计委投资局的变种。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投资公司必须办成企业性的公司,应当属于建设银行董事会领导,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实施投资的企业化经营。对于部分国家投资项目,可以实行指令性计划,但要采取贴息等办法,避免投资公司亏损。
对于项目投资的决策权问题,有的代表认为,项目投资的决策权主要应当交给企业和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是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的专业银行,应该拥有投资项目的决策权。国家计委主要搞好宏观经济的调控,确定社会投资总规模,制定产业政策,抓好重大项目的立项等。大多数代表认为,还是应该实行多层次的决策体制。要在划分投资范围的基础上实行分层次决策。要把项目决策权同贷款决策权分开。项目决策权应当由计划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来定,银行对此可以参与意见,但不具有决策权。经各投资主体决策的项目要向银行贷款时,银行应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拥有是否给予贷款的决策权。银行贷款时应通过项目评估实行优选。 (体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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