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7阅读
  • 0回复

党政分开要有法律保障——访民建中央副主席万国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党政分开要有法律保障
——访民建中央副主席万国权
本报记者 袁建达
记者:中共十三大结束不久,赵紫阳总书记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在全国政协礼堂共商国是时,您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在会上第一个发言。今天,您能否就“党政分开”这个题目谈点意见呢?
万国权:赵紫阳同志在中共十三大报告中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这是中共总结了几十年的经验教训后作出的一项科学决策。对此,我是非常赞成的。这里,我仅就民建会员接触和反映的情况,谈谈党外同志对实行党政分开的意见。
民建目前约有4万成员,其中大多数是企业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不少人是处于生产、经营第一线的厂长经理,也有一些在政府任职。他们反映,党政不分,行政负责人工作最难搞,党外的负责人也难办。民建每次开会,不少同志都提到这个问题,希望党政尽快分开,让党外的行政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行使职权,发挥作用。
记者:按说,厂长经理是有职有权的,究竟是什么束缚了他们的积极性?
万国权:给你打个比方。某地有位党外负责人,分工管文教、财贸。这个地方的市委,还有一位负有同样使命的副书记。所以,凡重大决策,必须先由这位市委副书记点头,才能算数。党外的这位负责人只能充当“配手”。有的同志就讲:“我有事好办,书记顶着呢!”
其实,对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外干部,党委还是重视的。由于党政不分,影响了他们的积极性,这是事实。企业的党政不分现象就更严重了。长期以来,一直强调“一元化”领导,一切重大决策都在党委会上产生,而党外的厂长、经理有的被邀请列席党委会,有的未被邀请,所以只能会后听传达。厂长、经理职权范围内的许多事情,却要听党委的,使得这些干部有劲使不上。反过来看,党委什么都管,书记什么会都要参加,把有限的精力用到烦琐的行政事务上,而真正需要党管的大事,如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党员教育,推荐干部等等,倒力不从心了。可见,党政不分,不仅使党外干部欲干不能,也给党的干部带来了烦恼。
记者:有的单位党政分开名义上削减几个部门、精简几名干部,实际上仍然是“书记”说了算。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万国权:保证党政分开,调整机构是必要的。例如,有的党委设了许多部门管理行政事务,与政府机构重叠。这些机构,我认为要坚决撤销。但是,做到党政分开,我看最主要的是使之制度化和法律化。党政分开不是权宜之计,应真正成为一种制度,并制订相应的法规,大家共同遵守。目前有不少人担心,党政分开能不能真正做到?中央精神到基层会不会走样?我觉得这种担心也很自然。如果有明确制度,有法律保障,明确规定行政干部的职、责、权,谁有成绩奖励谁,谁有过失处分谁,我以为党政分开是能够做到的,但需要群众监督。
记者:您说的这条意见很重要。在引人注目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民主党派的同志如何发挥作用呢?
万国权:民主党派应该积极起到“互相监督”的作用。我们发现哪个部门或单位不按规定办事,仍旧党政不分,越界揽权,干扰正常工作,就要坚决向上级反映,直至纠正这种错误现象为止。当然,解决党政不分不可能一蹴而就,还要通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实践,才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制度。中国民主建国会愿为协助共产党贯彻十三大的精神,并为此作出自己的努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