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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每日新闻》发表文章 要求日本政府积极解决光华寮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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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18
第6版(国际)
专栏:

日本《每日新闻》发表文章
要求日本政府积极解决光华寮问题
本报东京12月17日电 日本有影响的全国性报纸《每日新闻》今天发表该报编辑委员小?康生写的一篇文章,主张日本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积极解决中日之间的悬案——光华寮问题。
文章指出,根据中日联合声明,日本不承认“两个中国”,外务省在1972年国会答辩时,曾明确表示日本“在法律上不持可以说‘中华民国’存在的立场”。但奇怪的是时至今天,在京都地方法务局左京派出所的登记簿上仍记载着光华寮的所有者是“中华民国”。存在以“中华民国”登记的不动产,这无论怎么说也是奇怪的。
关于使所谓“中华民国”的不动产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下的问题,该文证实,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根据日本大藏省的通知,“中华民国”的不动产应全部转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下。
文章举例说横滨市中区山下町的一处不动产,其所有者的名称“中华民国”已于1976年2月10日改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簿上还写着“由于日中邦交正常化变更”的字样。
文章指出,既然如此,为什么光华寮能保留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登记呢?这是不可思议的。
文章认为,竹下首相在国会答辩时只表示,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注视(司法对该案的)审理,但如果出现中日友好遭到破坏的判决,感到不好办的也是政府。为解决光华寮问题,日本政府应该积极行使合法权限,尽快解决光华寮问题。这位熟悉光华寮问题的作者在文章最后说,在联结中日之间的纽带中有中日友好四项原则,其中有一项是“相互信赖”,它是社会主义的中国如何评价日本的标志,而这种“信赖”,正是表现在如何处理光华寮等具体问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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