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阅读
  • 0回复

低房租符合中国国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7-12-21
第2版(经济)
专栏:房改天地

低房租符合中国国情
上海市陕西北路四百七十弄十号 杜红心
住房同口粮一样,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我国职工收入水平低,实行低房租符合中国国情。
我家住房解放三十多年来只修过一次,再住几十年也是安全的。解放后新建的住房一般都在市区边缘偏僻处。那里多为工厂区,离菜场、商店、医院、邮电所、影剧院、学校等比较远,生活诸多不便。因此,五六十年代造价低的住房甚至七八十年代建房成本有所上升的住房,普遍实行了低房租。
在社会主义国家,住房普遍属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更不能不顾人民根本利益而赚钱。改革只能改不合理的东西,维护人民利益的优良传统不能改。
有人盲目地学西方国家的高房租制,他忘记了人家是在实行高工资的基础上实行高房租的。再说,人家的住房标准较高,出租住房通常是连室内家具设备一起租给房客的,租金自然就贵了。
今年十月,上海《报刊文摘》报道,烟台市住房改革方案出台后,市房改办对全市进行的一次抽样调查表明,实行各类减免补后增加房租支出的占总户数的百分之四十六点九,其中增支二十元以上的户数占百分之三点六。我认为,按工资比例发住房券这种做法不合理。因为这只利于少数高工资者,不利于广大中、低工资收入的职工,没有工作的人更得不到住房券。发放住房券,还会增加盈利企业的负担,亏损企业又发不起住房券,从而容易引起各行各业连锁涨价,这就不利于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安定团结。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