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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好品格——记高邑县检察长尚增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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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6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检察官的好品格
——记高邑县检察长尚增伟
尚增伟同志,是1982年由部队转业到河北省高邑县检察院工作的,1985年任检察长。在检察长的岗位上,尚增伟带领全院干警敢于碰硬,依法办案,开创了高邑县检察工作的新局面。1987年11月,他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令嘉奖。
不徇私情
1982年,尚增伟刚从部队转业到高邑县检察院工作不久,就有人找他拉关系、套近乎。说什么“用得着我们尽管说话,我们有事找你,也请多多关照,可不能六亲不认呀”。一般来说,这些送上门来的“关系”对于一个刚从外地转业回来,人地生疏,家庭需要安置,工作需要支持的干部是求之不得的。但是,尚增伟想到自己是共产党员、检察干部,只有尽职尽责的义务,没有徇私枉法、谋取私利的权利。他暗暗告诫自己:要警钟常鸣,做一个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检察官。在后来的工作中,先后几十次遇到为被告说情的人,他都一一拒绝。1986年,尚增伟亲戚的儿子因强奸罪被逮捕,那个亲戚找上门来求他高抬贵手。尚增伟同志热情接待,同时与他一起学习法律知识,讨论孩子犯罪与家庭管教的关系。尚增伟说:“我们的方针是实事求是,不枉不纵,违反法律和政策的事不能办。”讲得对方心服口服,直至放弃他的要求。
1985年,石家庄地区检察机关确定重点打击粮食系统的经济犯罪活动,尚增伟同志带领干警深入西林粮站,很快侦破了3起贪污案,同时还发现其它粮站、库、厂的一些案件线索。当他决定把侦查工作引向深入时,县粮食局一位领导以同乡关系找尚增伟,要求检察院停止对粮食系统问题的调查。与此同时,不少人也劝他不要伤了和气。尚增伟没有为私情所动,他一面做耐心的解释工作,一面组织干警深入侦查。当他发现有的单位企图更改帐目时,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封存了全县粮食系统的所有帐目。办案人员见领导如此坚决,消除了顾虑,增强了办案信心。经过深入查证,县检察院终于将全县粮食系统的违法犯罪问题全部查实,先后受理案件10起,其中立案侦查7件,10名犯罪分子被依法惩处,2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4万多元。粮食系统的干部职工受到法制教育,保证了全县粮食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敢于碰硬
1983年,群众揭发了县外贸局长李贵海的贪污问题。由于李贵海利用职权,罗织了一个涉及县内外60多个单位260多人的关系网,致使县纪委查证工作难以开展。县委决定将该案移交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尚增伟同志亲自担任办案组长。工作刚一开始,侦查与反侦查的斗争就异常激烈。李贵海依仗多年经营的关系网,气焰嚣张,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有人为其打探消息,到上级机关告黑状,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一名县级领导干部为李贵海通风报信,少数局级干部也为其出谋划策。开始被调查的143人拒不出证,后来被调查的257人出具伪证895份,给侦查工作设置种种障碍。当时社会上也议论纷纷,说“检察院欲查不能,欲罢不忍,骑虎难下”,“李贵海不好惹,弄不好抓不住狐狸还得弄一身臊”。面对重重阻力,尚增伟没有退缩。他鼓励办案人员说:“他(李贵海)有关系网、保护层,我们有党委,有群众,再硬的‘钉子’我们也要碰;他的‘绝招’是伪证,既是伪证就必有破绽,从这个意义上讲,伪证又是他的‘死招’,我们从查伪证入手,就一定能打开缺口,突破全案”。办案人员抓住时机,突破了李贵海的亲信、知情人的防线,打破了李贵海精心罗织的关系网。原来作伪证的人主动承认了错误,重新出具证明材料680份,李贵海贪污犯罪的事实终于真相大白,被依法惩处。
尚增伟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1985年秋天,一个叫张根兰的人为一点小事与一名中学教师发生斗殴,教师被张根兰用小刀划伤脖子。事后公安局将张根兰拘留,校方却要求逮捕张根兰。检察院根据验伤鉴定,认为张根兰伤害教师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逮捕。校方不服,找到县委的一位领导同志,由这位领导同志出面,要求检察院逮捕张根兰。尚增伟认为不能违背原则屈从压力,逮捕无辜。尚增伟出面向那位县委领导详细地汇报了案情和县检察院不同意逮捕的法律根据,避免了错捕无辜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勇于开拓
尚增伟常说:“队伍的好坏看班子,班子的好坏看班长”。凡遇到说情风,他带头顶;有硬茬,他带头碰。他教育干警克己奉公,自己先做表率。1985年冬天他家盖房子,需要盘条,别人让他用县院盖楼剩下的平价盘条,他却坚持按市场价购买。
高邑县检察院法纪检察工作以前比较落后,尚增伟就同主管副检察长一起深入有关单位调查研究,发现一批案件线索。在查处县煤矿两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时,社队企业局一位领导找到尚增伟说:煤矿的工作本来就难做,你这样查下去,我们的工作就更难做了,还是高抬贵手吧。尚增伟不顾情面,不讲关系,坚持依法办事,使被告依法受到惩处。
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尚增伟带领全院干警团结奋战。两年来,全院27名干警中,有9人被评为省、地先进工作者,3人立功。两年中,检察院办理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万余元。县检察院党支部也连续3年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成为高邑县首批实现党风好转的先进单位。 高祖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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