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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所在市的下辖县、市(县级)寄信应贴多少面值的邮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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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1-1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向所在市的下辖县、市(县级)寄信应贴多少面值的邮票?
问:近几年来,有些地方行政区划变动较大,省辖市增多,市管县、市(县级)的情况也逐渐增多。请问:发信和收信人在同一个市管辖下的县、(市)、区内的信件,应该贴面值几分的邮票?
湖南衡阳市 伍华
答:信件按寄地区域分为本埠和外埠。本埠信件每件重20克以内的贴面值4分的邮票,外埠信件每件重20克以内的贴面值8分的邮票。本埠外埠的划分原则是:各级市以市区和市的郊区(不包括市辖县)为范围;县以城关(包括城镇)为范围;农村以自办邮电局(所)所在地周围的居民聚居区(如镇集)为范围。在上述各范围内互寄的邮件,为本埠邮件。
寄地区域超出上述范围的邮件,为外埠邮件。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行政区划改为市(地级)管县的,从市区寄往所管辖的县(市)区,也应按外埠邮件处理。
邮政总局国内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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